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
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陈菡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三人,实到独立董事三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签署书面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助于推进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助于推进落实公司战略规划,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令、何燕珍、陈菡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