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辛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辛森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辛森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
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辛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马骋、胡柳泉、曾辉祥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