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对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6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年2月,毕马威华振向公司出具了《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整合审计计划》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质量、重要性水平、风险识别以及审计师独立性等有关的事项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三)2026年4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毕马威华振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工作、重要事项以及审计结果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沟通与审查,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