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6证券简称:悦安新材公告编号:2025-026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6
普通股股东人数5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575571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57557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4.8726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4.872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上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博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3071599.9619250000.03810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3071599.9619250000.03810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3071599.9619250000.038100.0000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9661899.8252250000.158924720.0159
5、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2824399.9582250000.038024720.0038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2824399.9582250000.038024720.0038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3071599.9619250000.038100.0000
8、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2824399.9582250000.038024720.0038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2824399.9582250000.038024720.0038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2824399.9582250000.038024720.0038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2824399.9582250000.038024720.0038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72824399.9582250000.038024720.0038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9661899.8252250000.158924720.0159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9661899.8252250000.158924720.0159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69661899.8252250000.158924720.0159(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当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李上奎先生为
16.0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6540395199.4650是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兵先生为公
16.02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6538195199.4315是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博先生为公
16.03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6538195199.4315是事的议案》
17.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当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选
权的比例(%)《关于选举肖志瑜先生为
17.0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6538195199.4315是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苏慧洁女士为
17.0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6538195199.4315是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罗秀婷女士为
17.0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6538195199.4315是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2025年
4度非独立董事156999825225006618.00.158924720.0159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
51569度独立董事薪661899.8252
2500
00.158924720.0159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5156999.841025000.159000.0000年度会计师事90900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81569资本公积金转661899.8252
2500
00.158924720.0159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1156999.82522500申请综合授信661800.158924720.0159
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1
12以简易程序向156999.8252250000.158924720.0159特定对象发行6618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
1315692500性股票激励计661899.8252>0
0.158924720.0159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
14性股票激励计1569661899.8252
2500
00.158924720.0159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15办理2025年限156999825225006618.00.158924720.0159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选举李上奎先生为公司15
16.01第三届董事会372397.7629
非独立董事的26议案》1602《关于选举王兵1535.97.6230先生为公司第0326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博先生为公司第
16031535.三届董事会非032697.623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肖志瑜先生为公司
17011535.第三届董事会032697.623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苏慧洁女士为公司
17.021535第三届董事会032697.6230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罗秀婷女士为公司
17.03
1535
第三届董事会032697.6230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9、16、17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
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0-1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11、议案12、议案
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议案1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股东李上奎、王兵、于缘宝已对议案4、议案13、议案14、议案15
进行了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魏飞、曾德长、李美红、肖志瑜分别出具
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雪瑞、张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