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关天鹉先生、谭立亮先生、赵坤先生,其中关天鹉先生、谭立亮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关天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讨论内容第三届董事会审《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
2023年2月7日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划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年4月17日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初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第三届董事会审的议案》
2023年4月28日计委员会第五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2023年8月11日计委员会第六次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2023年10月2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计委员会第七次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年12月29案》
计委员会第八次
日《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会议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影响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数据真实性审计委员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审慎客观地披露了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信息。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召开沟通会议,提议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启动2023年度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并要求公司及时完成审计机构的选聘,确定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积极推动和监督选聘过程,复核选聘文件及选聘结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的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地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积极的协调工作,如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沟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内部相关
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等,推动了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权利,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关天鹉谭立亮赵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