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证券简称:科思科技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进
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