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9证券简称:宏华数科公告编号:2026-023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6年4月2日至4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430人调整为42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88万股变更为286.92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二、关于调整情况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取消授予限制性股票1.08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原430人调整为42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288万股变更为
286.92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
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披露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相关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