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全体委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相关工作。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中审众环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37人。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306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中
审众环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服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
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及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全面审查与评估。经核查,该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相关人员执业资质齐全、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能够严格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开展工作,客观公允出具审计意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可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202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中审众环汇报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的具体计划、审计风险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
(三)2026年3月1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中审众环汇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与看法、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重点事项的
判断等相关事项,并就审计过程中的函证情况、盘点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控审计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执业能力进行全面审查,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事务所密切沟通,督促其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原则,恪守职业操守、具备扎实专业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能真实反映公司当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