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0 证券简称:昂瑞微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9月 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院 23号楼 5层 507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83
普通股股东人数 881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77190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881244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
62837850的表决权数量为: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6.1992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5.9407(%)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2585例(%)
注:因公司股东北京鑫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0%股份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另 50%股份为普通股股份,为避免出席人数重复计算,上表中将其计入“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永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谭影子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831377 99.7995 45430 0.1825 4437 0.018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28378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4828185 99.7867 47951 0.1927 5108 0.0206
特别表决权股份 6283785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 ) (%)
普通股 24832178 99.8027 44630 0.1793 4436 0.0180
特别表决权股份 6283785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票数) (% 票数) (%)
1 关于 14164530 99.6491 45430 0.3196 4437 0.0313
聘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无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 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 1为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
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凌一、刘心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