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3证券简称:倍轻松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
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陈晓峰以外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7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2025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3、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235510)所持有的 94.23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3 月 17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号码:B887090518),过户价格为 32.9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5、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和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本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对于持有人实际可解锁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配。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公司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以2025年作为业绩考核年度,以2024年为业绩基准年,具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2025 年度营业收入(A)达到业绩目标值(Am),即 2024 年营业收入的 120%。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0.92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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