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切实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量954人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
2025年(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含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A、B股)审计情况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涉及主要行业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以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