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奥赛图”)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2025年度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喻长远,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1984年8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军医;1993年10月至1999年8月,历任湖南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药物研究所所长、主任医师;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攻读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博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2月,任中国中医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博士后;2005年3月至今,任北京化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2012年至今,任中国中医药学会天然产物分会委员;2016年至今,任北京市实验动物学会委员;2020年3月2025年12月,任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百奥赛图独立非执行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议董事会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积极与公司及相关方沟通,仔细研读资料、审议议案。凭借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权利,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不亲自参会的情况。以下是我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
参加股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东会情独立非执况行董事姓应出亲自以通讯方委托是否连续两名缺席出席次席次出席式出席次出席次未亲自出次数数数次数数次数席会议喻长远10101000否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无故缺席。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决策履行了必要审批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年度,我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借助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契机,主动与中小股东展开交流互动,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想法与建议,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履行自身使命。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非执行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为更好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效能、履行相应职责,本人抓住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日常工作的时间,借助现场办公、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全方位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凭借专业学识与管理经验,针对董事会相关提案给出建设性建议,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积极配合,确保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主动与我沟通,针对我关注的问题及时落实改进,为我的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与有力支持。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依照流程展开审核。2025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关关联交易均围绕公司正常经营展开,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而实施。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上,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备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非关联方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着重关注并监督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里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查,本人认为这些报告内容真实、完整且准确,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决策流程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郭朝设先生离任副总经理职务;2025年12月,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张海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2025年12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妍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科创板上市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5年12月,魏义良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事项认真监督,本人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均符合公司激励草案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报告期内,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且勤勉地履行职责。一方面,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严格依照监管法规和公司制度行使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能,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与经营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有效沟通,助力公司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2026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能,进一步加强与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学习提升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非执行董事作用,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喻长远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