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的总经理张杰先生、拟聘任的副总经理黄博
先生、拟聘任的财务总监王高飞先生、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王博先生的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高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