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健
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信超导”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健信超导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7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7.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4.27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19日出具的《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
454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1股说明书》以及经202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调整后投入募集序号项目名称总额资金金额资金金额年产600套无液氦超导
1磁体项目27601.3427500.0025500.27年产600套高场强医用
2超导磁体技改项目26293.2726000.0019364.00
3新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24102.8824000.0024000.00
合计77997.4977500.0068864.27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165.3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5.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使调整后拟使用募已投入自筹资置换自筹资金序号项目名称用募集资金集资金投入金额金金额金额投入金额年产600套无
1液氦超导磁体27500.0025500.27989.26989.26
项目年产600套高
2场强医用超导26000.0019364.002042.202042.20
磁体技改项目新型超导磁体
324000.0024000.001133.911133.91
研发项目
合计77500.0068864.274165.384165.38
2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023.09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778.30万元(不含增值税),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8.30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发行费用金额序号费用明细已投入自筹资金金额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不含增值税)
1承销及保荐费用5952.12300.00300.00
2审计及验资费用1660.00169.81169.81
3律师费用830.19235.85235.85
4信息披露费用545.2862.2662.26
发行手续费及其
535.5110.3810.38
他费用
合计9023.09778.30778.3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
71号)。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943.6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健信超导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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