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我们作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贺超先生、许建益先生和何丕模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贺超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上市监管的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审计追溯调整折股净资产及折股方案等事项的
第一届董事会审议案》;
2025/3/12计委员会2025年3、《关于追认审议对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应
第一次会议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4、《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免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025/3/13第一届董事会审1、《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关联交计委员会2025年易事项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4/14计委员会2025年2、《关于同意报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
第三次会议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4/23计委员会2025年2、《关于同意报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
第四次会议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的议案》。
1、《关于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审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5/5/29计委员会2025年3、《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
第五次会议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2、《关于同意报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
2025/8/15计委员会2025年
三年及一期(2022年-2025年6月)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
第六次会议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2025/9/26计委员会2025年2、《关于聘任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
第七次会议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1、《关于同意报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2025/11/18计委员会2025年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2025/12/3计委员会2025年协议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
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发展,督促内控制度的落实执行,从而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