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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信超导:健信超导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贺超)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贺超)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贺超,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2018年7月至今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2023年6月

至今任德扬智能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任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0月至今任昆山汉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下:

出席股东(大)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出席会议会次数

13130004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5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9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3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进展以及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另外,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

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及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均已回避表决。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聘任许建益先生、姚海锋先生、许卉女士、赵吉明先生、项超麟先生为公司董事,聘任何丕模先生、寿碧英女士及本人为独立董事,选举郑杰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上述提名、选举及聘任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贺超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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