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806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八月
1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9
议案三: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10
2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会议登记终止。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股东不得参与现场会议的表决,但可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3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六、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6366号6C栋 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五)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推举2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
(九)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6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0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081928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6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
70060284_G02号)审验确认。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91464262股变更为46054619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1464262元变更为460546190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此外,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将《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第三条公司于2026年6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69081928股,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054.6190万元。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零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7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术开发和应用);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准)。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司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的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46054619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百〇八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第二百〇八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之日起施行。
科创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修订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变更、修订章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具体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8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的制定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9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如下:
一、保险方案情况
(一)投保人: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5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
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在公司及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10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