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6 证券简称:泰诺麦博 公告编号:2026-011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安永华明”)。
(2)成立日期: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室。
(4)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
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5)安永华明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65.01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62.84 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 16.93 亿元,包含境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4 亿元。2025 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8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6.11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4 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次、行
业惩戒 1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翀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 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婧瑶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工作,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士杰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从事审计工作,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58 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及代垫费用),其中财
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8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不含税)。2026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
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召开会议,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