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09证券简称:强一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立信2024年度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涉及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裁)起诉(仲裁)起诉(仲裁)金起诉(仲裁)结果
裁)人人事件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
辉、立信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
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保千里、东北证2015年重组、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
投资者券、银信评估、2015年报、1096万元
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立信等2016年报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
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收到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震东,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来伊份、岩山科技等9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骏,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钱致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复核过2家上市公司(均为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具体以协议为准。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