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052号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25日止《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资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控制度,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间、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 我们认为,责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公司截至2025年12月25日止以自筹资金有大资金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责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 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25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一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2609号《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89,88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0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756,055,059.3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9,593,251.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6,461,807.97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28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总计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
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已由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截至2025年12月25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预先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中自筹资金已预先投资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 156,838,225.48 156,838,225.48
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781,865.93 80,781,865.93
总计 237,620,091.41 237,620,091.41
四、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29,593,251.41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5年12月25日止,公司已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645,943.07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不含增值税) 本次置换金额
保荐费用 1,886,792.45 1,886,792.45
审计及验资费用 3,103,207.55 3,103,207.55
律师费用 566,037.74 566,037.7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9,905.33 89,905.33
总计 5,645,943.07 5,645,943.07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审计委员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O五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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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another yearafter -this renewal. ---- --- -..
证书编号:No.ofCertificate 310000062275
批准注册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Authorizcd Institute ofCPAs
-.发证日期:Datc ofIssuance 2007 年01ly 日/m ld
吴震东年检 维码
本 Thiscrilicateis ali for anoteryear aftc this rcncwal. -- .
证书编号:No.ofCertificate 110101500084
批准注册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Authorizcd lustitute ofCFAs
发证日期:Datc ofIssuance 2013 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