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一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强一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238.988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5.09元,募集资金总额275605.5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2959.3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2646.1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2月25日出具的《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283号)审验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主体
1南通探针卡研发及生产项目246770.00120000.00南通强一
2苏州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248.5030000.00发行人
1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主体
合计291018.50150000.00-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规划,部分募集资金在项目分阶段投入前将出现阶段性闲置。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短期财务收益,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且保证募集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开展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高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情况下,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提前赎回仅损失一定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实施方式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的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继续投入募投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等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投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赎回或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型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
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提前赎回仅损失一定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4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强一半导体(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家兴张宇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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