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度,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现就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树志(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
攀峰、董事姚恺三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谢树志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属于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
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主要审议内容
第一届董事会审2025年3月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计委员会第五次
31日告》等议案
会议2025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29日计委员会第六次议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述职报会议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宜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关联交易公允性、必要性等事宜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
第一届董事会审
2025年10月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
计委员会第七次9日月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易思维(杭州)科会议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的说明>的议案》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
2025年11月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等
计委员会第八次
5日议案
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审议通过《关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
2025年11月计委员会第九次公司批准报出2025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11日
会议等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
2025年12月审议通过《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
计委员会第十次
30日案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审计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各项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相关汇报,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天健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