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意见:
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寅先生、郭磊先生、尹仕斌先生的任职资料,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2、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阮殿波先生、周红锵女士、徐静女士的任职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郭寅先生、郭磊先生、尹仕斌先生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阮殿波先生、周红锵女士、徐静
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