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现将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职情况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立信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01-2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注册会计师2523人上年末执业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人员数量802人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50.00亿元
2025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入(未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客户家数770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
审计情况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
涉及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1-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1家
审计客户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立信配备了专属审
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国有企业、科创板上市公司、新能源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
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自身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
1.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
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与检查
-2-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3.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立信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
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 IPO 项目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2025年5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
行了沟通,对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等进行了交流,并讨论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计划。
(三)2025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工作进展,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沟通等方式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度,督促立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四)2026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
-3-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一)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公司认为立信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完成了公司2025年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监督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对立信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并及时、客观、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4-(本页无正文,为《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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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