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期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终成生先生、武常岐先生、张敖根先生组成,其中终成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娄祝坤先生、陈敏先生、张敖根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娄祝坤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1月28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陈笑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娄祝坤先生、陈敏先生、陈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娄祝坤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会计差错更正、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审议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03/17 1.《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部通过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9.《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10.《关于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2.《关于选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资料的议案》13.《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04/29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部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2025/08/22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部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2025/10/21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部通过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2025/12/24 1.《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预审)阶段治理层沟通报告>的议案》 全部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其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推进内部审计及内控监督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关内控制度的制订、修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及相关部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进展及完成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内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推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
展望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其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并积极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委员会将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其审查和监督职能,为董事会提供科学、高效的决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娄祝坤
陈敏
陈笑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