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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鑫科技: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24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长鑫科技股票代码:688825

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XMT Corporation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层及28层联席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B7 401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栋(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特别提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

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不等,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70%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6688088.6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450303.8971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6.7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6.6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公司上市

初期流通股数量相对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比较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6.32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T-3 2025年 12 2025 2025 2025年静 2025年静日股 T-3 31 年扣 年扣日总市 月 日归 EPS EPS 态市盈率 态市盈率 2025年市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非后/值(亿元)母净资产(扣非前)(扣非后)净率(倍)(元股)(元/股)(元/股)(亿元)(倍)(倍)

005930.KS 三星电子 1150.28 67248.72 19178.00 34.22 34.22 33.62 33.62 3.51

000660.KS SK海力士 8338.98 59432.13 5447.06 272.18 272.18 30.64 30.64 10.91

MU.O 美光科技 6368.98 71930.78 4306.50 102.28 102.28 62.27 62.27 16.70

2408.TW 南亚科技 89.25 3079.41 359.54 0.40 0.40 220.67 220.67 8.56

2330.TW 台积电 514.84 133510.21 11435.35 13.98 13.98 36.83 36.83 11.68

688981.SH 中芯国际 163.58 14003.77 1508.24 0.59 0.48 277.81 339.54 9.28

688396.SH 华润微 77.60 1030.69 229.81 0.50 0.35 156.04 218.79 4.49

算术平均值116.84134.629.30

数据来源:iFind,Bloomberg,数据截至 2026年 7月 13日(T-3日);

注1:市盈率及市净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5年扣非前/后 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汇率采用2026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中国银行公布外汇牌价:1新台币=0.211人民币,1美元=6.7972人民币,1人民币=221.25韩元;

注4:美光的财务披露为财年口径,已拆分拟合至自然年做对齐处理。

本次发行价格为8.66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78.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8.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

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行使前)计算);

3、313.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

4、98.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108.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

6、110.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

结合发行人经营模式以及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等维度,本次发行同时披露可以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净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1、9.18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5.06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计算);

3、4.78倍(每股净资产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假设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未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08.92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313.5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76.32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静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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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134.62倍。本次发行价格8.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摊薄后市净率为5.06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净率为4.7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平均静态市净率9.3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

和“第三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1、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亏损为-3665042.11万元,最近一年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系:(1)DRAM行业具有规模导向属性。为增强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公司需要持续提升产能规模,而厂房及产线建设等需要高额的固定资产投入,对应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处于产能快速爬坡阶段,产线持续建设并不断升级,相关资产转固后产生的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且金额持续增加。虽然公司于2024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转正,但新增产能带来的规模效应尚未完全显现;

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DRAM行业具有极高的技术门槛,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和工艺技术的研发迭代,以

尽快实现对国际先进水平的追赶、提升产品竞争力并满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持续增加。

公司未来几年内持续扩产及投入研发带来的折旧及摊销、研发支出等在短期内仍将

给公司利润带来压力,如果未来公司出现产品研发及市场化不及预期、规模效应释放不及预期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持续处于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状态,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并导致短期内无法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

2、人工智能发展是驱动本轮 DRAM行情的重要因素之一,未来其带来的 DRAM

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

DRAM是人工智能算力系统的核心枢纽,随着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相关基础设施投资高速增长。2025年下半年以来,受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 DRAM需求增长、全球主要厂商产能调配等因素影响,全球 DRAM产品供不应求,带动 DRAM产品价格上涨,是2025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当前人工智能产业正处于基础设施集中投资建设期,但其商业化应用仍处于持续拓展过程中,公司报告期内相关领域内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倘若未来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落地不及预期或头部云厂商资本开支节奏放缓,可能会对 DRAM市场未来需求增长带来不利影响。对公司而言,如果客户在人工智能领域业务落地不及预期或业务布局发生调整,可能导致其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同时,若后续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产品导入及持续应用过程中,相关产品无法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变化,也可能导致客户采购需求减少,从而对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收入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行业持续迭代优化人工智能模型算法,存算一体、片上缓存等新型硬件架构与技术方案也在持续探索中。前述技术路线若实现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可能改变现有以云端 GPU/AI加速卡集群搭配 DRAM的主流算力部署方式,削弱人工智能对 DRAM市场的驱动作用。当前全球主要 DRAM厂商均在积极进行技术升级和扩充产能,后续若人工智能对 DRAM需求不及预期,叠加新产能的释放,或将导致供过于求,进而致使公司业绩下行。

3、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及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DRAM行业受市场供需波动的影响较大,具有周期性特征,同时,宏观经济波动、

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高行业集中度下主要厂商的产能调控策略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行业周期性波动。2015年-2025年间,DRAM产品价格最高达到 7.89美元/GB,2023年上半年的最低点为 1.78美元/GB,DRAM市场价格呈现大幅波动。

2015-2025年 DRAM市场价格(美元/GB)

数据来源:Omdia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33977.72万元、-714488.72万元和187485.94万元,经营业绩的波动一方面得益于规模效应逐步释放及精益生产管理,另一方面受行业周期影响较大。2022 年至 2023年上半年,受上游 DRAM产品库存水平较高、下游市场需求低迷的影响,DRAM行业处于深度下行周期,DRAM产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滑,价格低点较2022年上半年高点下降50%左右,该轮行业周期内,行业内企业出现普遍性亏损情况。下行周期会对公司产品价格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 DRAM产品销售单价在行业周期的影响下波动较大,2024年和 2025年,公司主要 DRAM产品销售单价的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55.08%和 33.69%。

2025年下半年,受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 DRAM需求持续增长、全球主要厂商产能调配

等因素影响,全球 DRAM产品供不应求,成为公司产品单价和毛利率提升以及业绩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未来人工智能发展对 DRAM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

从长期行业历史规律来看,DRAM 行业具备强周期、高波动的特点,当前 DRAM产品价格处于高位,支撑产品价格上涨的需求端及供给端因素仍在动态变化中,价格的持续大幅上涨不具备可持续性。需求端层面,DRAM产品主要应用于服务器、移动设备、个人电脑和智能汽车等领域,本轮 DRAM行情主要受人工智能发展带动,但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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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下游 DRAM需求存在不确定性;此外,DRAM持续上涨的产品价格或将对移动设备、个人电脑等领域 DRAM需求的增长带来不利影响;供给端层面,三星电子、SK海力士、美光科技等国际 DRAM厂商受益于现阶段行业盈利改善,同步上调资本开支规模,规划新增产能规模可观,相关产线将在未来数年分阶段完成设备导入、工艺调试与产能爬坡并逐步实现量产,行业中长期可释放供给规模持续增长。在前述因素影响下,若需求端增长不及供给端产能投放速度,行业供需格局发生反转的潜在风险可能将持续提升。

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发生不利变化、人工智能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叠加全球 DRAM厂商新增产能集中放量,行业当前供不应求的局面可能发生转变,进而导致 DRAM行业再次进入下行周期,公司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跌,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乃至亏损,2026年上半年的业绩大幅增长的情况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4、固定资产建设投资及折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445207.29万元、15313201.60万元和18302398.79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81%、56.38%和54.34%,占比较高且金额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各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分别为1055525.26万元、

1487543.58万元、2468025.21万元,呈现上升趋势。公司还在进行持续产能建设,固

定资产账面价值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其产生的大额折旧将在折旧期限内对公司业绩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公司固定资产可能由于发生毁损、技术升级迭代或路线变化等原因,出现固定资产减值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规模的稳步增长,公司各期末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的存货余额亦呈增长趋势,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1418047.50万元、2121450.87万元和

2938989.52万元,各期末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44429.77万元、266497.91万

元和82220.84万元。集成电路行业存在周期特征,宏观经济、行业景气度以及产能周期等因素均会对行业产生重要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1150021.06万元、-182688.41万元和-47314.97万元,受 DRAM行业周期的影响较大,尤其是 2023年,DRAM行业周期下行带来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大幅增加。未来,如果行业周期、市场需求或公司产品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使得部分存货的售价不能覆盖成本,公司将面

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临存货跌价增加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价值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国际贸易摩擦导致产业链不稳定的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半导体产业链已形成高度专业化和高效协同的全球分工体系,但当前地缘政治冲突正加速产业链重构。美国当地时间2026年6月8日,依据《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第 1260H条的规定,美国国防部发布了新一轮“中国军事企业清单”,公司子公司长鑫存储被列入上述清单,但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尽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市场化运营,自觉遵守国际间有关进出口相关规则和规定,但如短期内相关国家进一步加强限制政策,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产业链不稳定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7、产品及技术研发不达预期的风险

DRAM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产品终端应用场景丰富,产品升级和迭代速度较快。DRAM行业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经历前期的技术论证及后期的不断研发实践,研发周期较长。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通过研发与创新形成了现有核心技术平台。若公司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出现偏差、新产品技术性能落后于竞争对手或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不及预期,导致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前沿和市场需求,则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8、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根据公司股权结构,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清辉集电、长鑫集成、大基金二期、合肥集鑫及安徽省投,分别持有长鑫科技21.67%、11.71%、8.73%、8.37%及7.91%的股权,不存在单一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中,公司第一大股东清辉集电系无实际控制人结构。根据公司董事会构成,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7名非独立董事中,无任何一名股东通过实际支配表决权能够决定长鑫科技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由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出现股东或董事意见不一致导致决策效率较低从而错失发展机遇的风险。同时,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存在上市后控制权发生变动的可能性,从而给公司经营和发展稳定带来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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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募投项目新增费用及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新增相关费用投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的投入将导致相应的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对发行人各年度经营业绩有直接影响。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完工及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并且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性,若未来发行人所处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则前述新增的折旧摊销、期间费用等可能影响公司利润,从而导致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下降的风险。

10、对重要子公司长鑫新桥和长鑫集电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长鑫新桥、长鑫集电为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发行人及子企业直接持有长鑫新桥30.68%的股权,并通过与鑫益合升、合肥产投一致行动协议控制长鑫新桥42.33%的表决权,合计控制长鑫新桥73.01%的表决权,可以控制长鑫新桥。

发行人直接持有长鑫集电31.72%的股权,并通过与屹唐科技、亦庄科技、亦庄国投一致行动协议控制长鑫集电43.6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长鑫集电75.32%的表决权,可以控制长鑫集电。上述长鑫新桥、长鑫集电少数股东与发行人及子企业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长期有效。若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履行情况在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长鑫新桥、长鑫集电的表决权比例下降,发行人对长鑫新桥、长鑫集电控制的稳定性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及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清辉集电已作出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相关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包括股份流通限制、稳定股价、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利润分配政策等)、未能履行承诺的

1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附件”之“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及“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以及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经公司上市相关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可根据股东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留存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未弥补亏损)全部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上市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承担)。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四)公司董事长关于未来员工激励事项的安排朱一明通过持有合肥集鑫上层合伙人合肥集鑫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获授予1535841835股长鑫科技的激励股份。作为公司创始人和董事长,朱一明秉持长期主义原则,为进一步激发公司员工的科技创新和创业热情,推动长鑫科技高质量发展,自愿将其持有的合肥集鑫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中的50%(对应公司当前股本的767920918股长鑫科技股份,以下简称“目标激励股份”)未来分配给长鑫科技及其并表子企业员工用于激励(激励对象不包含朱一明本人),并计划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36个月后的5个自然年度内完成50%目标激励股份的授予或减持收益分配,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36个月后的10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剩余目标激励股份的授予或减持收益分配。

该目标激励股份未来分配安排的实施过程不会新增发行公司股份及稀释上市后新老股东权益。未来激励对象(即员工)所支付行权价款在扣除认购目标激励股份的出资成本、税务成本及资金成本后将全部无偿交付给公司;目标激励股份未来减持收益在扣

除出资成本、税务成本及资金成本后将专项用于公司员工激励。

未来,公司将根据目标激励股份授予或减持收益分配时股票公允价值、员工授予价格及约定服务期限等确认相关期间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会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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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与上市审核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公司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2026年6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4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65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长鑫科技”,证券代码“688825”;境内发行股票总数为

668808.8608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其中450303.8971万股于2026年7月

1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7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基本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7月27日

(三)股票简称:长鑫科技,扩位简称为“长鑫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825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688088.6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为6788409.9077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68808.8608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为769130.1608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50303.8971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237784.710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6338106.010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66706.4720万股,具体情况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情况”之“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的承诺”、“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的承诺”、“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作为建投共赢66号、67号、68号、69号员工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均承诺其获配份额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

1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投资组合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12个月,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为30个月,杭州阿里云飞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36个月;除上述战略配售投资者外,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8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52119.7917万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

的第四套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668808.860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8.66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88088.6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完成后的总市值为5791.88亿元,大于人民币30亿元。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617.99亿元,大于人民币3亿元。发行人满足所选定的上市标准。

1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XMT Corporation

注册资本6019279.7469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本次发行6019279.7469万股前)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朱一明、曹堪宇、郑锐、方炜、韦俊、侯华伟、谢树民、陈武朝、李华、公司董事

蔡一茂、郭薇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6月13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日2023年6月27日期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工业园兴业大道388号法定代表人赵纶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加工;电子产品销售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委托加工、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计算机软硬

件及网络软硬件产品的设计、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

器件、通讯设备的销售;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检测;设备、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DRAM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所属行业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7189988

传真号码0551-67189889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cxmt.com/

电子信箱 ir@cxmt.com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董事会办公室责部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袁园(董事会秘书)责部门负责人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0551-67189988责部门联系电话

1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结构,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股权结构,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清辉集电、长鑫集成、大基金二期、合肥集鑫及安徽省投,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分别持有长鑫科技21.67%、

11.71%、8.73%、8.37%及7.91%的股权,不存在单一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公司

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

根据公司董事会构成,公司董事会由11名成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7名非独立董事中,清辉集电提名2名,大基金二期提名2名,合肥集鑫提名1名,安徽省投提名1名,职工董事1名。根据长鑫科技的公司章程以及清辉集电的合伙协议,最近两年,清辉集电向长鑫科技提名的公司董事人数均为2人,分别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清辉长鑫及有限合伙人长鑫集成提名推荐。长鑫科技董事会7名非独立董事实际提名方为:清辉长鑫1席,长鑫集成1席,大基金二期2席,合肥集鑫1席,安徽省投1席,职工董事1席,因此,无任何一名股东通过实际支配表决权能够决定长鑫科技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

综上,根据公司股权架构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结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占发行直接持持有任职起止合计持股数前总股

序号姓名职务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债券限售期限

日期量(万股)本持股(万股)情况比例(%)通过清辉集电间接持详见本上

2026年6有发行人85.8879万市公告书

1月16日至-股;通过合肥集鑫肆朱一明董事长20296159030.38012.6420%-

“第八节年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重要承诺月15日企业(有限合伙)间事项”之接持有发行人“一、本

1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占发行直接持持有任职起止合计持股数前总股

序号姓名职务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债券限售期限

日期量(万股)本持股(万股)情况比例(%)

153584.1835万股;次发行前

通过兆易创新间接持股东关于

有发行人5360.3087发行人股万股票锁定期通过清辉集电间接持的承诺”、有发行人9.3315万“二、关股;通过合肥集鑫壹于持股意向及减持

董事、总20266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年(有限合伙)间接持意向的承

裁、核心月16日至

2曹堪宇20296-有发行人227.884921218.59200.3525%-诺”技术人年

员月15万股,通过合肥集鑫日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20981.3756万股

2026年6

3月16日至郑锐董事20296-----年

月15日

2026年6

4月16日至方炜董事2029年6-----

月15日

2026年6

5月16日至韦俊董事20296-----年

月15日

2026年6

6月16日至侯华伟董事20296-----年

月15日通过合肥集鑫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0266(有限合伙)间接持年

16有发行人59.80057董事(职月日至谢树民20296-万股,通过合肥集鑫380.80310.0063%-工董事)年

15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月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321.0026万股

2026年6

8独立董月16日至陈武朝20296-----事年

月15日

9独立董2026年6李华-----

事月16日至

1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占发行直接持持有任职起止合计持股数前总股

序号姓名职务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债券限售期限

日期量(万股)本持股(万股)情况比例(%)

2029年6月15日

2026年6

10独立董月16日至蔡一茂

事2029年6-----月15日

2026年6

11独立董月16日至郭薇20296-----事年

月15日通过合肥集鑫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0266限合伙)间接持有发年

16行人238.7269万12月日至赵纶总经理20296-股,通过合肥集鑫肆1238.73500.0206%-年

15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月日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1000.0081万股

通过合肥集鑫叁拾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20266(有限合伙)间接持年

16有发行人59.814613联席总月日至张羽20296-万股,通过合肥集鑫5059.81460.0841%-裁年

15玖拾伍号企业管理合月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5000.0000万股

通过合肥集鑫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0266限合伙)间接持有发年

行人253.8021万

14执行副月16日至朱文菊

总裁2029-股,通过合肥集鑫陆5333.84320.0886%-年6

15拾贰号企业管理合伙月日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5080.0411万股

通过合肥集鑫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20266限合伙)间接持有发高级副年

行人409.2896万

15总裁、财月16日至黄丹阳20296-股,通过合肥集鑫肆3628.36320.0603%-务负责年

15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人月日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3219.0736万股

1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占发行直接持持有任职起止合计持股数前总股

序号姓名职务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债券限售期限

日期量(万股)本持股(万股)情况比例(%)通过合肥集鑫叁拾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高级副2026年6

16有发行人50.791316总裁、战月日至冯鹏熙20296-万股,通过合肥集鑫542.19130.0090%-略投资年

玖拾伍号企业管理合负责人月15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491.4000万股

通过合肥集鑫拾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发行人135.5411万股,通过合肥集鑫叁拾玖号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年6间接持有发行人

副总裁、

月16日至19.0142万股,通过

17袁园董事会20296-2025.94990.0337%-年合肥集鑫肆拾壹号企

秘书月15日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

行人1421.0115万股,通过合肥集鑫玖拾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450.3831万股

通过合肥集鑫拾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高级副2026年6

18总裁、核月16

有发行人258.6014日至

李红文20296-万股,通过合肥集鑫2787.02180.0463%-心技术年

15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人员月日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

2528.4204万股

注1:朱一明通过兆易创新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以公开查询的截至2026年6月12日变动后朱一明持有兆易创新的股份数量以及兆易创新的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注2: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由于陈武朝自2021年9月1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故陈武朝本届任期将于2027年9月12日届满。

(二)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核心技术人员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曹堪宇、李红文既为董事/高级管理

19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人员亦为核心技术人员,已列入上表):

直接占发行持股合计持前总股持有债

序号姓名职务数量间接持股数量(万股)股数量限售期限本持股券情况(万(万股)比例(%)

股)通过合肥集鑫捌拾号企业

TAN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TECK 核心技术 间接持有公司 900.0073

1 HONG

人员、工-万股,通过合肥集鑫叁拾989.10800.0164%-(陈德厂运营副伍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鸿)总裁(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89.1007万股通过合肥集鑫贰号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32.2923万股,通过合肥集鑫叁拾玖号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心技术

持有6.9925详见本上市公万股,通过

2王丹人员、研-448.18040.0074%-告书“第八节合肥集鑫伍拾壹号企业管发总监重要承诺事项”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40.0019之“一、本次发万股,通行前股东关于过合肥集鑫玖拾玖号企业发行人股票锁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期的承诺”、

持有168.8937万股“二、关于持股通过合肥集鑫拾陆号企业意向及减持意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的承诺”

间接持有公司84.0007万股,通过合肥集鑫叁拾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核心技术

司3.7104万股,通过合

3唐衍哲人员、总-530.37400.0088%-

肥集鑫陆拾玖号企业管理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412.5033万股,通过合肥集鑫玖拾玖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30.1596万股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发行人的直接员工持股平台为合肥集鑫,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合肥集鑫直接持有发行人503736.38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8.37%。发行人不存在首发申报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期权计划。

2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9月起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完成首次授予,授予价格为1.05元/注册资本,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累计完成9次授予、覆盖3596人次,激励对象通过合肥集鑫零号及香港集鑫体系等41个间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2023年3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合肥集鑫转增所

获的4561277525.81元注册资本,2023年6月起首次授予,授予价格为0.108元/注册资本,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累计完成7次授予、覆盖3164人次,激励对象通过70个间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激励股份自授予日起锁定

60个月,且每满12个月最多可解锁20%。

合肥集鑫已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208250.33万元、232251.62万元、599439.02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发行人的股权激励和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限售安排详见本上

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例(%)

一、限售流通股

清辉集电1304375.492721.671304375.492719.501304375.492719.21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自上市之日

长鑫集成704783.509811.71704783.509810.54704783.509810.38起36个月自上市之日

大基金二期525607.38418.73525607.38417.86525607.38417.74起36个月自上市之日

合肥集鑫503736.38428.37503736.38427.53503736.38427.42起36个月自上市之日

安徽省投476049.44997.91476049.44997.12476049.44997.01起36个月

2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例(%)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及

阿里云计算231920.20253.85231920.20253.47231920.20253.42自取得新增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孰晚

产投壹号111111.41201.85111111.41201.66111111.41201.6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兆易创新108567.24151.80108567.24151.62108567.24151.6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招银云亭95209.89001.5895209.89001.4295209.89001.4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0131.41801.5090131.41801.3590131.41801.33自上市之日北京峰益

起12个月

合肥建长90131.41801.5090131.41801.3590131.41801.3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和谐健康90131.41801.5090131.41801.3590131.41801.3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国调基金67598.56351.1267598.56351.0167598.56351.0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阿里网络67598.56351.1267598.56351.0167598.56351.0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鑫芯励润63977.53381.0663977.53380.9663977.53380.9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宁波燕创59486.73590.9959486.73590.8959486.73590.88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农银投资57408.39170.9557408.39170.8657408.39170.85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芜湖星原54078.85080.9054078.85080.8154078.85080.8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建信投资49808.56400.8349808.56400.7449808.56400.7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星棋道和48867.67950.8148867.67950.7348867.67950.7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国寿投资47604.94500.7947604.94500.7147604.94500.7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宁波君和46868.33740.7846868.33740.7046868.33740.69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安招商基46798.79490.7846798.79490.7046798.79490.69自上市之日金起12个月自上市之日

人保资本46703.84750.7846703.84750.7046703.84750.69起12个月

鑫芯家园45291.03750.7545291.03750.6845291.03750.67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嘉兴恒旭45065.70900.7545065.70900.6745065.70900.6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例(%)

美的投资45065.70900.7545065.70900.6745065.70900.6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安徽担保资45065.70900.7545065.70900.6745065.70900.66自上市之日管起12个月

安元星亿达45065.70900.7545065.70900.6745065.70900.6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安华创新45065.70900.7545065.70900.6745065.70900.6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君挚璞创投45065.70900.7545065.70900.6745065.70900.6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青岛朗格45065.70900.7545065.70900.6745065.70900.6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Gamcier 43105.3507 0.72 43105.3507 0.64 43105.3507 0.6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建银国际41181.36550.6841181.36550.6241181.36550.6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9883.15250.6639883.15250.6039883.15250.59自上市之日华芯科泰

起12个月

广州科集38314.28000.6438314.28000.5738314.28000.5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工融金投38314.28000.6438314.28000.5738314.28000.56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深圳投控35601.91010.5935601.91010.5335601.91010.5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Glades View 32803.6819 0.54 32803.6819 0.49 32803.6819 0.4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招证投资32371.36260.5432371.36260.4832371.36260.48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前海方舟30194.02500.5030194.02500.4530194.02500.4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云锋卓越29292.71080.4929292.71080.4429292.71080.4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安徽交控29108.78810.4829108.78810.4429108.78810.4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海通徽银28562.96700.4728562.96700.4328562.96700.4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银资产22988.56800.3822988.56800.3422988.56800.3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2988.56800.3822988.56800.3422988.56800.34自上市之日交银金融

起12个月

东方资管22532.85450.3722532.85450.3422532.85450.3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阳光人寿22532.85450.3722532.85450.3422532.85450.3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邮人寿22532.85450.3722532.85450.3422532.85450.3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例(%)

建信领航22532.85450.3722532.85450.3422532.85450.3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天津海河19041.97800.3219041.97800.2819041.97800.28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金共赢19041.97800.3219041.97800.2819041.97800.28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及

广州信德16765.01870.2816765.01870.2516765.01870.25自取得新增股份之日起

36个月孰晚

12675.58860.2112675.58860.1912675.58860.19自上市之日湖北小米

起12个月

北京君联11774.27440.2011774.27440.1811774.27440.17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自上市之日

人保科创9013.14180.159013.14180.139013.14180.13起12个月

和壮高新7662.85600.137662.85600.117662.85600.1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中建材新材7662.85600.137662.85600.117662.85600.11自上市之日料基金起12个月

芯鑫集电7661.17050.137661.17050.117661.17050.1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产投高成长3831.42800.063831.42800.063831.42800.06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全国社保基

金一零九组--3540.54250.054618.93760.07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全国社保基

金五零二组--1903.04160.032482.67890.0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全国社保基

金六零一组--2124.32550.032771.36250.0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全国社保基

金二一零六--885.13560.011154.73440.0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组合基本养老保自上市之日

险基金九零--486.82460.01635.10390.01起12个月四组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一二--973.64920.011270.20780.0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五组合基本养老保

--221.28390.00288.68360.00自上市之日险基金一九起12个月零九组合

2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例(%)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二一--663.85170.01866.0508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八组合社保基金划

转三零零八--265.54070.00346.4203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组合全国社保基自上市之日

金四零一组--1826.92000.032383.37180.04起12个月合全国社保基

金一零一组--4283.43690.065588.10620.08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一九--449.73740.01586.7205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六组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二零--691.73350.01902.4249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六组合基本养老保

--813.88220.011061.77820.02自上市之日险基金二一起12个月零七组合社保基金划

--278.46360.00363.27940.01自上市之日转三零零七起12个月组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八零--2720.02180.043548.49880.05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八组合全国社保基

金四一三组--6018.92230.097852.19390.1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全国社保基

金二零零二--796.62200.011039.26090.0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组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二一--1681.75770.032193.99530.03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四组合社保基金划

--973.64920.011270.20780.02自上市之日转三零零四起12个月组合基本养老保

--1593.24410.022078.52190.03自上市之日险基金二零起12个月零三组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一二--835.21390.011089.60730.0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六组合

全国社会保--257.75150.00336.25860.00自上市之日

2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例(%)障基金可持起12个月续投资产品

-银华2006组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战略

新兴产品---464.69620.01606.2355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银华2107组合基本养老保自上市之日

险基金八零--2425.44870.043164.20320.05起12个月四组合全国社会保自上市之日

障基金一一--7081.08510.119237.87520.14起12个月八组合全国社保基自上市之日

金一一七组--8461.89670.1311039.26090.16起12个月合社保基金

1103--1947.29840.032540.41570.04

自上市之日组合起12个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一九--655.00030.01854.5034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五组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九零--540.19830.01704.7344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二组合全国社保基

金四一二组--1915.25650.032498.61430.04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基本养老基

金一九零二--491.07320.01640.6466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组合社保基金

2101--2720.64140.043549.30710.05

自上市之日组合起12个月基本养老保

险基金二一--402.64810.01525.28860.01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零三组合社保基金划

转三零零三--230.84330.00301.15470.00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组合全国社保基

金一一四组--4763.53440.076214.43410.09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合中国国有企

----1154.73440.02自上市之日业结构调整起30个月基金二期股

2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例(%)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

产保险股份----1154.73440.02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1154.73440.02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公司中邮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1154.73440.02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公司泰康人寿保

----1154.73440.02自上市之日险有限责任起18个月公司

重庆传音科----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技有限公司起18个月上海澜起红利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

(有限合伙)西安奕斯伟

材料科技股----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份有限公司

拓荆科技股----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份有限公司起18个月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股份有限公起18个月司通富微电子自上市之日

股份有限公----1824.48030.03起18个月司中微半导体(上海)有----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限公司北京屹唐半

导体科技股----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份有限公司

华勤技术股----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份有限公司起18个月上海硅产业

----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集团股份有起18个月限公司武汉壹捌壹自上市之日

零企业管理----1824.48030.03起18个月有限公司

2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

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

TCL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公司蔚来动力科技(合肥)----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有限公司深圳三快网

络科技有限----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公司上海灏裕信

息科技有限----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公司杭州阿里云

飞天信息技----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术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份有限公司起18个月奇瑞智能汽车科技(合----1824.48030.03自上市之日肥)有限公起18个月司中信建投基

金-共赢66号员工参与自上市之日

----1427.82620.02战略配售集起36个月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

金-共赢67号员工参与自上市之日

----5363.16640.08战略配售集起36个月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

金-共赢68号员工参与自上市之日

----5875.40250.09战略配售集起36个月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

金-共赢69号员工参与自上市之日

----5725.99230.08战略配售集起36个月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中金财----11547.34410.17自上市之日

2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本次发行前股东姓名/权行使前)权全额行使后)限售期限名称持股比持股比持股比

持股数量(万股)

例(%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例(%)例(%)富证券有限起24个月公司

中信建投投----11547.34410.17自上市之日资有限公司起24个月

网下发行限--152119.79172.27152119.79172.24自上市之日售部分起6个月

小计6019279.7469100.006237784.710693.276338106.010693.37-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65193.54710.9765193.54710.96-限售部分

网上发行部--385110.35005.76385110.35005.67-分

小计--450303.89716.73450303.89716.63-

合计6019279.7469100.006688088.6077100.006788409.9077100.00-

注1: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部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股份延期交付并计入网上发行无限售流通股,待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结束后,该等延期交付股份将登记在相关投资者证券账户下。具体延期交付情况如下: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投资组合外,其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份全额延期交付,合计801013930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相关投资组合按获配股份比例合计延期交付202199070股。延期交付股份合计

1003213000股。

注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口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为准):

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序号股东限售期限(万股)(%)

1清辉集电1304375.492719.50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长鑫集成704783.509810.54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大基金二期525607.38417.86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4合肥集鑫503736.38427.53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5安徽省投476049.44997.12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及自

6阿里云计算231920.20253.47取得新增股份之日起36个

月孰晚

7产投壹号111111.41201.66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8兆易创新108567.24151.6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9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持股数额持股比例序号股东(万股)(%限售期限)

9招银云亭95209.89001.42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北京峰益90131.41801.35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合肥建长90131.41801.35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和谐健康90131.41801.35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合计-4331755.220764.77-

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

-共赢66号、67号、68号、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战略投资

者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34404.4304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43.48%。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66706.4720万股,约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4.93%,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

数量的21.67%。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序获配股数行数量的比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例(超额配(月)售选择权行

使前)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全国社保基金一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461893760.69%399999996.1612

零九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全国社保基金五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48267890.37%214999992.7412

零二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全国社保基金六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77136250.41%239999992.5012

零一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序获配股数行数量的比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例(超额配(月)售选择权行

使前)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4全国社保基金二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15473440.17%99999999.0412

一零六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5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63510390.09%54999997.7412

金九零四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6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27020780.19%109999995.4812

金一二零五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7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8868360.04%24999999.7612

金一九零九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8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86605080.13%74999999.2812

金二一零八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9社保基金划转三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34642030.05%29999997.9812

零零八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0全国社保基金四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38337180.36%206399997.8812

零一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1全国社保基金一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558810620.84%483929996.9212

零一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2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58672050.09%50809995.3012

金一九零六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3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90242490.13%78149996.3412

金二零零六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4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06177820.16%91949992.1212

金二一零七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5社保基金划转三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36327940.05%31459996.0412

零零七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

3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序获配股数行数量的比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例(超额配(月)售选择权行

使前)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6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354849880.53%307299996.0812

金八零八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7全国社保基金四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785219391.17%679999991.7412

一三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8全国社保基金二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03926090.16%89999993.9412

零零二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19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19399530.33%189999992.9812

金二一零四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0社保基金划转三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27020780.19%109999995.4812

零零四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1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07852190.31%179999996.5412

金二零零三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2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08960730.16%94359992.1812

金一二零六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全国社会保障基

1-23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金可持续投资产33625860.05%29119994.7612

-2006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品银华组合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全国社会保障基

1-24-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金战略新兴产品60623550.09%52499994.3012

2107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银华组合

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5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316420320.47%274019997.1212

金八零四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6全国社会保障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923787521.38%799999992.3212

金一一八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序获配股数行数量的比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例(超额配(月)售选择权行

使前)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7全国社保基金一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103926091.65%955999993.9412

一七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8社保基金1103组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54041570.38%219999999.6212

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29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85450340.13%73999994.4412

金一九零五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0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70473440.11%61029999.0412

金九零二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1全国社保基金四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249861430.37%216379998.3812

一二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2基本养老基金一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64064660.10%55479995.5612

九零二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3社保基金2101组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354930710.53%307369994.8612

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4基本养老保险基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52528860.08%45489992.7612

金二一零三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5社保基金划转三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30115470.05%26079997.0212

零零三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1-36全国社保基金一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621443410.93%538169993.0612

一四组合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中国国有企业结

2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构调整基金二期115473440.17%99999999.0430

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股份有限公司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3中国人民财产保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15473440.17%99999999.0418

险股份有限公司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

3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序获配股数行数量的比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例(超额配(月)售选择权行

使前)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4中国人寿保险股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15473440.17%99999999.0418

份有限公司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5中邮人寿保险股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15473440.17%99999999.0418

份有限公司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6泰康人寿保险有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115473440.17%99999999.0418

限责任公司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7重庆传音科技有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上海澜起红利企

8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业管理合伙企业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有限合伙)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西安奕斯伟材料

9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科技股份有限公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司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10拓荆科技股份有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安集微电子科技

11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上海)股份有限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公司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12通富微电子股份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13中微半导体(上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海)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北京屹唐半导体

14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科技股份有限公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司业

3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序获配股数行数量的比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例(超额配(月)售选择权行

使前)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15华勤技术股份有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16上海硅产业集团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股份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17武汉壹捌壹零企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业管理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18 TCL 科技集团股 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 18244803 0.27% 157999993.98 18

份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19蔚来动力科技(合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肥)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20深圳三快网络科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技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21上海灏裕信息科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技有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杭州阿里云飞天

22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信息技术有限公182448030.27%157999993.9836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司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

23中兴通讯股份有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限公司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奇瑞智能汽车科

24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技(合肥)有限公182448030.27%157999993.9818

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司业

中信建投基金-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25赢66号员工参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142782620.21%123649748.9236

战略配售集合资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产管理计划划

中信建投基金-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26赢67号员工参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536316640.80%464450210.2436

战略配售集合资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3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序获配股数行数量的比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投资者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例(超额配(月)售选择权行

使前)产管理计划划

中信建投基金-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27赢68号员工参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587540250.88%508809856.5036

战略配售集合资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产管理计划划

中信建投基金-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

28赢69号员工参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572599230.86%495870933.1836

战略配售集合资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产管理计划划

29中国中金财富证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1154734411.73%999999999.0624

券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

30中信建投投资有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1154734411.73%999999999.0624

限公司相关子公司

合--166706472024.93%14436780475.20-计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保荐人子公司跟投情况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跟投获配股数均为11547.3441万股,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1.73%,获配金额均为999999999.06元。中金财富、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3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7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以上合称“建投共赢员工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合计获配18392.3874万股,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规模(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2.75%,获配金额合计为1592780748.8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6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产品编码:SBMF51

募集资金规模:123649750.00元

认购金额上限:123649750.00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曹堪宇董事、总裁、核12000000.009.70%高级管理发行人

3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心技术人员人员

2高级管理张羽联席总裁12000000.009.70%发行人

人员

TAN TECK 工厂运营副总3 HONG(陈德 裁、核心技术人 6950000.00 5.62% 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司

鸿)员

4副总裁、董事会袁园12000000.009.70%高级管理发行人子公

秘书人员司

5高级副总裁、财12000000.009.70%高级管理黄丹阳发行人

务负责人人员

6高级副总裁、战冯鹏熙12000000.009.70%高级管理发行人子公

略投资负责人人员司

7赵纶总经理12000000.009.70%高级管理发行人

人员

8朱文菊执行副总裁6699750.005.42%高级管理发行人

人员

9高级副总裁、核李红文12000000.009.70%高级管理发行人

心技术人员人员

10谢树民职工董事、总监12000000.009.70%核心员工发行人

11研发总监、核心王丹6000000.004.85%核心员工发行人

技术人员

12总监、核心技术发行人子公唐衍哲8000000.006.47%核心员工

人员司

合计123649750.00100.00%--

2)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7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产品编码:SBMF73

募集资金规模:464450211.18元

认购金额上限:464450211.18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

3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欧阳基营销中心副总裁12000000.002.58%核心员工发行人

2发行人子公骆晓东市场中心副总裁12000000.002.58%核心员工

3权金兰人力资源中心总监12000000.002.58%核心员工发行人

4宋铭峰运营中心副总裁5800000.001.25%核心员工发行人

JIANG 品质与可靠性中心

5 ZHIYON 12000000.00 2.5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G 副总裁

6制造和研发信息技12000000.002.58%发行人子公李军才核心员工

术部总监司

7企业信息技术部总李啸宇10000000.002.15%核心员工发行人

8公司事务管理中心吴丽影12000000.002.58%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监

9吴义国上海总经办副总裁12000000.002.5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0余黎科服总监7999600.001.72%核心员工发行人

11海外业务拓展部副胡洪波8000000.001.72%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裁

12公司事务管理中心刘延东12000000.002.58%核心员工发行人

副总裁

13企业建设服务部副王向泽10000000.002.15%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裁

14法务管理中心副总金浩8000000.001.72%核心员工发行人

15郑子企运营中心副总裁3520000.000.76%核心员工发行人

16中央计划与供应链焦晓刚8000000.001.72%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副总裁

17 KO TAI 产品研发中心副总YOUNG 1000000.00 0.22%

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裁司

18张文华运营中心副总裁2000000.000.43%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9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刘彪8000000.001.72%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副总裁

20发行人子公顾新理总裁办公室副总裁12000000.002.58%核心员工

21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刘明源6000000.001.29%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副总裁

22张春宇产品研发中心总监9000000.001.9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23发行人子公钱开友产品研发中心总监7000000.001.51%核心员工

24发行人子公孙嘉产品研发中心总监4500000.000.97%核心员工

39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25 HEHONGKAI 产品研发中心总监 7970000.00 1.72% 核心员工 发行人

26贾高升产品研发中心总监56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27发行人子公周昭彦产品研发中心总监4500000.000.97%核心员工

28技术研究和开发中范家声2500000.000.54%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29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倪宇1500000.000.32%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工程师

30技术研究和开发中罗诺纬3000000.000.65%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工程师

31叶俊麟总裁办公室工程师1700000.000.37%核心员工发行人

32吴永坚总裁办公室总监1000000.000.22%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33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庄博清5300000.001.14%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工程师

34 LUO 技术研究和开发中HONG 3000000.00 0.65% 核心员工 发行人心工程师

35技术研究和开发中涂火金4700000.001.01%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工程师

36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周永财8500000.001.83%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心工程师司

37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刘焕新9500000.002.05%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工程师

38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叶春飞1280000.000.28%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工程师

39陈雄斌总裁办公室总监1000000.000.22%核心员工发行人

40技术研究和开发中发行人子公吴枫7000000.001.51%核心员工

心工程师司

41黄克宪总裁办公室工程师12000000.002.5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42姚聪总裁办公室工程师6500000.001.4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43贾艳光科服工程师3000000.000.65%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44发行人子公张维董事会办公室总监2000000.000.43%核心员工

45发行人子公武绍霞人力资源中心总监1000000.000.22%核心员工

46吴鹏财务管理中心总监5000000.001.0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47企业建设服务部工杨有志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48企业建设服务部总杨楚鹏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4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49刘芳财务管理中心总监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50中央计划与供应链王艳娟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514249955.000.92%发行人子公刘昌伙运营中心工程师核心员工

52郑铫强运营中心工程师1009946.000.22%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532450000.000.53%发行人子公赵鑫鑫运营中心总监核心员工

54发行人子公罗斯琦运营中心总监1000100.040.22%核心员工

55王世明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561900190.060.41%发行人子公徐锦文运营中心总监核心员工

57郭海波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58李昭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9%核心员工发行人

59郑清忠运营中心总监5300000.001.1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602500000.000.54%发行人子公陈易翔运营中心总监核心员工

61技术研究和开发中朱杰4470000.000.9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心总监司

62田凯产品研发中心总监4000000.000.86%核心员工发行人

63发行人子公苏大荣总裁办公室总监6000000.001.29%核心员工

64孙川总裁办公室总监3900000.010.84%核心员工发行人

65公司事务管理中心杨锋12000000.002.5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总监司

66发行人子公胡玉龙市场中心工程师4000000.010.86%核心员工

67中央计划与供应链田杰12000000.002.5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68黄荣桢市场中心总监4000000.000.8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69汪欢企业计划部总监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70品质与可靠性中心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徐萍英核心员工

总监司

71祁峰市场中心工程师12000000.002.5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72 发行人子公刘杨 AI创新中心工程师 5000000.00 1.08% 核心员工

73杨瑞钦运营中心总监2600000.000.56%核心员工发行人子公

4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司

744500000.000.97%发行人子公刘忠来产品研发中心总监核心员工

75 AI 4200420.06 0.90% 发行人子公白黎 创新中心总监 核心员工

76汪玉霞总裁办公室总监6000000.001.2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77发行人子公赵楠运营中心工程师1200000.000.26%核心员工

78黄帅总裁办公室工程师1800000.000.3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司之分公司

合计464450211.18100.00%--

3)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8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产品编码:SBMG62

募集资金规模:508809860.08元

认购金额上限:508809860.08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 GAO 战略投资部副总FENG 12000000.00 2.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裁

2战略投资部副总孙坚12000000.002.36%核心员工发行人

34000000.000.79%发行人子公刘劲松总裁办公室总监核心员工

4产品研发中心工鲁耀华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4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YIN

5 CHUNSH 产品研发中心总 2200000.00 0.43% 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AN 监 司

6产品研发中心总吴俊4000000.000.7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7产品研发中心总张良4000000.000.7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8发行人子公吕开敏总裁办公室总监5310000.001.04%核心员工

9产品研发中心总发行人子公张林4500000.000.88%核心员工

监司

10产品研发中心总高恩鹏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11产品研发中心总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邱安平核心员工

监司

12 LIN FENG 2100000.00 0.41% 发行人子公总裁办公室总监 核心员工

13产品研发中心总王佳3000000.000.5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14产品研发中心总尚为兵5200000.001.02%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15产品研发中心总发行人子公李钰1000000.000.20%核心员工

监司

16冀康灵总裁办公室总监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7庄凌艺总裁办公室总监1000000.000.2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8发行人子公王鹏总裁办公室总监1000000.000.20%核心员工

19产品研发中心总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徐静核心员工

监司

20邓强营销中心总监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21刘江涛营销中心总监9000000.001.77%核心员工发行人

22人力资源中心总柯黎颖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23 AI创新中心工侯宪龙 2010000.00 0.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程师

24品质与可靠性中陈声宇2000000.000.39%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25企业建设服务部孙永攀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工程师司

26中央计划与供应郭增波1710000.000.34%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27财务管理中心总鲍丽君6000000.001.1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28陈亮市场中心总监3000000.030.59%核心员工发行人

4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29制造和研发信息阚万8000000.001.57%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技术部工程师司

30 XIONG AI创新中心工SHIYING 4600000.00 0.90% 核心员工 发行人程师

31环境安全卫生部王青4000000.000.79%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监

32董事长办公室总辛铁军4000400.050.7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33企业建设服务部王重用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工程师

34人力资源中心总徐超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35中央计划与供应刘国宁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36中央计划与供应刘超2200000.000.43%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37财务管理中心总伍嘉毅9000000.001.77%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38品质与可靠性中薛鹏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39企业信息技术部王俊凌1800000.000.35%核心员工发行人

工程师

40董事长办公室工程高龙1000000.000.2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41财务管理中心总宗绪前5500000.001.0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42企业建设服务部丁维扬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监

43许家齐总裁办公室总监4000000.000.79%核心员工发行人

44中央计划与供应胡巍钢2800000.000.55%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45孙权市场中心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46 GAN PHUISI 市场中心总监 1000000.00 0.2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7公司事务管理中王玉磊12000000.002.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心总监司

48 AI创新中心总王豪 5000000.00 0.9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49中央计划与供应冯治来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50中央计划与供应王昆5200000.001.02%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51中央计划与供应岳树仓5099910.001.00%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52财务管理中心总邢思定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4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53人力资源中心总江滟2800000.000.55%核心员工发行人

54 LIU 品质与可靠性中YUHENG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心总监

55发行人子公林浩明营销中心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

56法务管理中心总王远鹏3700000.000.73%核心员工发行人

57公司事务管理中毛木子120000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58制造和研发信息王伟华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技术部总监

59财务管理中心总张晶2000000.000.3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60 AI创新中心总王凯 6000000.00 1.18% 核心员工 发行人

61财务管理中心总发行人子公胡成鸣6000000.001.18%核心员工

监司

62发行人子公张志杰市场中心工程师7999600.001.57%核心员工

63法务管理中心工白志昀7200000.001.42%核心员工发行人

程师

ZHANG

64 HONG 法务管理中心总 5900000.00 1.1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JUN 监

65 LIU 品质与可靠性中HONGWEI 10000000.00 1.97%

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心总监司

66中央计划与供应张杰4000000.000.79%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67中央计划与供应夏学军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68财务管理中心总李婷婷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69制造和研发信息张卫华4500000.000.88%核心员工发行人

技术部总监

70企业信息技术部童景文1160000.000.23%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监

71中央计划与供应姚雷3840000.000.75%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72总裁办公室工程吕翼君2200000.000.43%核心员工发行人

73黄昱钧市场中心总监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74蒋仕霞科服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75企业建设服务部胡新明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监

76 GAO YU 中央计划与供应 1800000.00 0.35% 核心员工 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4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77中央计划与供应王兵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78企业信息技术部戴国超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监

79品质与可靠性中陆文蓉4000000.000.7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心总监司

80中央计划与供应张万方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81中央计划与供应薛成伟1720000.000.34%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82中央计划与供应王诚3800000.000.75%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83中央计划与供应李博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84中央计划与供应王卫周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85中央计划与供应陈恒泰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86公司事务管理中李书生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87中央计划与供应李江波4580000.000.90%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88柯虹营销中心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89 ZHANG 品质与可靠性中RUIYAN 2400000.00 0.47% 核心员工 发行人心总监

90人力资源中心总陈奕霖4000000.000.79%核心员工发行人

91品质与可靠性中顾浩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92品质与可靠性中陈立夫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93陈曦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94发行人子公王珏运营中心总监9200000.001.81%核心员工

95吴建兴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963880000.000.76%发行人子公丁成浩运营中心总监核心员工

97黄政鹏运营中心总监119995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98王栋运营中心总监2500000.000.49%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99仵建平运营中心总监5000000.000.9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00邓思楠运营中心总监4500000.000.8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01中央计划与供应王凌翔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总监

4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员工姓名主要职务人员类别

(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02发行人子公赵阳运营中心总监5500000.001.08%核心员工

103发行人子公赵肖刚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

104吴铁将运营中心总监2000000.000.39%核心员工发行人

105曾海涛运营中心总监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106柯百龙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18%核心员工发行人

107 TAN KAYHWEE 运营中心总监 4000000.00 0.79%

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司

合计508809860.08100.00%--

4)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6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备案时间:2025年12月22日

产品编码:SBMG70

募集资金规模:495870938.12元

认购金额上限:495870938.12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参与对象全部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对象的姓名、职务与认购比例、劳动关系所属公司等信息具体如下: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 MA 董事长办公室副HONG 2000000.00 0.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总裁

2郑继萍战略中心总监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3董事会办公室总陈靖12000000.002.42%核心员工发行人

4王公元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5李鹏运营中心总监4500000.000.91%核心员工发行人子公

4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司

6发行人子公宋增超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1%核心员工

7发行人子公张雷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1%核心员工

8阮雪军运营中心总监4500000.000.9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9吴悲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10赵国胜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11发行人子公夏大文运营中心总监12000000.002.42%核心员工

12付春霞运营中心总监60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3李小光运营中心总监7000000.001.41%核心员工发行人

14江润峰运营中心工程师6500000.001.3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5发行人子公高双运营中心总监4000000.000.81%核心员工

16杨维军运营中心总监4800000.000.97%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7职志壮运营中心总监8220000.001.6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8张伟运营中心总监5000000.001.01%核心员工发行人

19 ZHOU 发行人子公BO 运营中心总监 5500000.00 1.11% 核心员工 司

20发行人子公马路运营中心总监4000000.000.81%核心员工

21张继伟总裁办公室总监4000000.000.81%核心员工发行人

22技术研究和开发张志伟1000100.02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LI

23 ZHIGU 技术研究和开发 2500000.00 0.5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O 中心总监

24技术研究和开发元琳60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25孟令款总裁办公室总监3000000.000.60%核心员工发行人

26技术研究和开发任亚然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27 LEE 产品研发中心总HOON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监

28技术研究和开发孟皓3199920.000.65%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29技术研究和开发卢军伟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4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30技术研究和开发发行人子公兰志强6000000.001.21%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31技术研究和开发吴楠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DU

32 GUOA 技术研究和开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N 中心总监

33产品研发中心总发行人子公杨伟民5200000.001.05%核心员工

监司

34技术研究和开发何明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35产品研发中心总黄炜5979998.001.2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36技术研究和开发60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彭震君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37技术研究和开发60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李峰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38邓升成总裁办公室总监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39产品研发中心总吴耆贤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40技术研究和开发刘忠明6000000.001.21%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WEI

41 YINGL 总裁办公室总监 6000000.00 1.21% 核心员工 发行人

U

42技术研究和开发60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伍术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43技术研究和开发冯陈刚3000000.000.6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工程师司

44刘家宏运营中心总监3250000.000.66%核心员工发行人

45 GAN 技术研究和开发 12000000.00 2.42% 发行人子公DONG 核心员工中心工程师 司

46中央计划与供应张杨12000000.002.42%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工程师

47董事长办公室工戴俊燕11500000.002.32%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48产品研发中心总李乾男6000000.001.21%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49产品研发中心经孙宝利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50产品研发中心经韩志永1200000.000.2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51产品研发中心工吴屹东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52产品研发中心经张鑫鑫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53丁艳产品研发中心工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子公

49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程师司

54产品研发中心经陈丹丹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55产品研发中心经史亚娟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56产品研发中心工1600000.000.32%发行人子公刘璐核心员工

程师司

57产品研发中心经马英岚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58产品研发中心经孙见鹏1299950.000.2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59产品研发中心经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赵峥核心员工

理司

60产品研发中心工刘洁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61产品研发中心经张涛1000000.000.2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62产品研发中心工尹海丰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63产品研发中心经闫旭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64产品研发中心经韩旭1200000.000.2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65刘立明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66发行人子公黄宏波总裁办公室总监1200000.000.24%核心员工

67总裁办公室工程胡昕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师司

68总裁办公室工程赖见涛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师司

69总裁办公室工程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刘文凯核心员工

师司

70发行人子公古美良总裁办公室总监1800000.000.36%核心员工

71郑象波总裁办公室经理1400000.000.2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72发行人子公陈军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核心员工

73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蒋明峰总裁办公室经理核心员工

74周银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75发行人子公张宏广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核心员工

76总裁办公室工程王骏卿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师司

5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77产品研发中心工1000000.000.20%发行人子公常睿核心员工

程师司

78产品研发中心经汪锡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79产品研发中心工范昊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程师

80产品研发中心工陈群1000000.000.2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81产品研发中心经谷银川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82产品研发中心经司敏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83产品研发中心经顾勋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84产品研发中心工沈冬冬1200000.000.2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程师司

85产品研发中心工陈晗120000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程师

86产品研发中心经孔德鑫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87产品研发中心经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赵振伟核心员工

理司

88发行人子公尹扬扬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核心员工

司之分公司

89总裁办公室工程杨柳1400000.000.28%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师司之分公司

90王超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司之分公司

91俞佩佩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司之分公司

92技术研究和开发马翰林1300000.000.2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93技术研究和开发1000000.000.20%发行人子公张明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94技术研究和开发郭亚东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95技术研究和开发叶本飞1200000.000.2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96技术研究和开发张奇1100000.000.22%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工程师

97技术研究和开发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孙政核心员工

中心工程师司

98技术研究和开发张贝西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99总裁办公室工程陈选虎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00技术研究和开发乔恺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5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01技术研究和开发发行人子公宋宏光1000000.000.20%核心员工

中心工程师司

102技术研究和开发张红超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103技术研究和开发张显良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104技术研究和开发李扬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05技术研究和开发马鹏伟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06技术研究和开发白心悟120000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107技术研究和开发叶青120000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工程师

108技术研究和开发吕晶晶1000000.000.2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工程师司

109技术研究和开发王长和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工程师

110技术研究和开发沈任远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工程师

111产品研发中心经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李华核心员工

理司

112产品研发中心经李敏增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113段泽懿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14张家瑞总裁办公室总监1700000.000.3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15曹博林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16总裁办公室工程孙婷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师司

117发行人子公任少娜总裁办公室经理1800000.000.36%核心员工

118产品研发中心经吴增泉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119产品研发中心总曹洪坤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120产品研发中心总王婧1500000.000.3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121产品研发中心经黄泽群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22产品研发中心总张祖发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监司

123产品研发中心经汪配焕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24产品研发中心经苏信政1300000.000.26%核心员工发行人

5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25产品研发中心总刘松鹤120000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126产品研发中心经朱富先1500000.000.3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127技术研究和开发王宝超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128技术研究和开发郗宁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129技术研究和开发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孙闯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30技术研究和开发熊少游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总监

131技术研究和开发李泽亚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132技术研究和开发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刘项力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33技术研究和开发王子仪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34技术研究和开发1200000.000.24%发行人子公符云飞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35技术研究和开发1300000.000.26%发行人子公崔振东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36技术研究和开发王梓杰1500000.000.30%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工程师

137技术研究和开发陆勇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38技术研究和开发陶韬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139技术研究和开发周维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LEE

140 JINYU 技术研究和开发 2000000.00 0.4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L 中心总监

141吴小鹏运营中心总监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42李慧樑运营中心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43张力运营中心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44赵俊运营中心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45程滢运营中心经理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46发行人子公刘宁运营中心经理1800000.000.36%核心员工

147张法廷运营中心经理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48发行人子公赵明琪运营中心总监1000000.000.20%核心员工

5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

149贺谋飞运营中心经理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50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宫光彩运营中心经理核心员工

151李号星营销中心总监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52品质与可靠性中陈惠明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经理

153黄建钦总裁办公室经理1500000.000.30%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54王蕾总裁办公室经理1200000.000.2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55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张欣欣市场中心经理核心员工

156马晓鹏市场中心总监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157法务管理中心总吴智伟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58人力资源中心经何晶1500970.100.30%核心员工发行人

159人力资源中心经施潇静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理司

160董事会办公室经发行人子公陈舟磊1800000.000.36%核心员工

理司

161财务管理中心工马力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程师

162财务管理中心经陈瑶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63中央计划与供应卢慧文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链中心总监司

164中央计划与供应丁林120000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链中心经理

165企业信息技术部温文聪12000000.002.42%核心员工发行人

总监

166 丁鹏程 AI创新中心经理 1800000.00 0.36% 核心员工 发行人

167董事长办公室经金辉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68企业建设服务部李沛沛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经理

169公司事务管理中柏思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心总监

170公司事务管理中王少华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心工程师司

171制造和研发信息刘晟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技术部经理

172制造和研发信息明先锋1200000.000.24%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技术部经理司

173朱文武技术研究和开发1300000.000.26%核心员工发行人子公

5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员工姓认购金额资管计划劳动关系所序号主要职务人员类别名(元)认购比例属公司中心经理司

174李辉运营中心工程师1800000.000.36%核心员工发行人

175技术研究和开发孙兴敏1000000.000.20%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经理

176技术研究和开发王家平2820000.000.57%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总监司

ZOU

177 DALIA 技术研究和开发 1500000.00 0.30% 核心员工 发行人

NG 中心总监

178技术研究和开发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孟敬恒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179技术研究和开发黄国铭1200000.000.24%核心员工发行人

中心工程师

180技术研究和开发邵波1800000.000.36%发行人子公核心员工

中心经理司

合计495870938.12100.00%--

注1:建投共赢66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7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8号员工资管计划、建投共赢69号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

注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其确认,赵纶、孙坚、顾新理、刘焕新、叶春飞、陈恒泰、柯虹、ZHANG RUIYAN为退休返聘人员,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署劳务合同。

5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668808.8608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数量769130.1608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价格8.66元/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08.92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313.5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市盈率(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06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市净率4.78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6706.4720万股,约占初始发行数量的24.93%,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21.67%。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为167697.9584万股,其中167697.9500万股回拨至网上发行,不足500股的部分即0.008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由于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243.93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

50210.2500万股)从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17313.3388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6.07%,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行数量的28.25%,其中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65193.5471万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52119.7917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85110.3500万股,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3.93%,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数量的50.07%。

根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为3844517273股,缴款认购金额为33293519584.18元,放弃认购数量为6586227股,放弃认购金额为57036725.82元;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为2173101821股,缴款认购金额为18819061769.86元,放弃认购数量为31567股,放弃认购金额为273370.22元。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6617794股,包销金额为57310096.04元,包销股份数量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发行数量的

比例约为0.11%,占超额配售启用后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0.09%。

0.0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后每股收益0.03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以202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5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1.7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81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按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募集资金总额为5791884.7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6660667.1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5763826.1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

/6631039.3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德勤华永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6)第

00292号)28058.61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费用总额行使前)/29627.82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22655.7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保荐承销费用行使前)/24008.11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审计及验资费2175.94万元

律师费931.43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562.26万元1733.21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使前)/1950.0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5763826.1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募集资金净额6631039.3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股东户数发行后股东户数为3456664户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一)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100321.3000万股

(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

15.00%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期限:股票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

(四)与参与本次配售的投资者达成的延期交付股份安排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相关投资组合通过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合计实际获配866050790股,按获配股份比例合计延期交付202199070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合计持股数量为66385172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该等投资组合最终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为866050790股;

5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相关投资组合外,其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者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合计实际获配801013930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延期交付801013930股(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合计持股数量为

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该等投资者最终合计持有股份数量为801013930股。

上述延期交付股份合计1003213000股。

(五)具体实施方案

1、超额配售选择权整体情况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668808.8608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以下简称“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

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769130.1608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688088.6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788409.907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2、实施方式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发行价格时,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证券募集的资金,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规定的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申报买入

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且不得超过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格;

(2)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者等于发行价格的,可以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且不得超过最近成交价。

5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未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购买发行人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的,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另外,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应当将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存入其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独立账户。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在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该账户资金外的其他资金或者他人账户交易发行人股票。

3、操作策略

中金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及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制定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细则》。中金公司已根据上述相关制度制定具体操作策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4、预期效果

因行使绿鞋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具体行使绿鞋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行使。分两种情况:*未进行超额配售;*获授权联席主

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未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

(3)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证券。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59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超额配售股

数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未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未达到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

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

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上的股票和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向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交付。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可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内以超额配售股票所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支持股价,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30个自然日之后或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

6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

字(26)第 S00141号)。上述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进行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阅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德勤对公司2026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6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德师报(阅)

字(26)第 R00024号)。主要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

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概览”之“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2026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公司预计2026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1-6月变动幅度

11000000至

营业收入120000001543792.46612.53%至677.31%

6600000至-408751.861714.67%至净利润75000001934.85%

5000000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00000-233205.82

2244.03%至

2544.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5200000至2278.89%至

者的净利润5800000-238653.842530.30%

2026年1-6月,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12.53%至677.31%,扣

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 DRAM行业景气度提升、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及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所致。2025年1-6月经营业绩为经发行人会计师审计的数据。

公司未编制和披露盈利预测信息,上述2026年1-6月业绩预计仅为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合理估计,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6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与联席保荐人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及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发行人12086001040060613

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发行人34050145490800005521

术开发区支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技术开发行人190196363108

发区支行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发行人341301000015003342986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发行人1302045729100513275

支行

6发行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南七支行521200910210000140

7发行人及其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0200316829100508565

公司术开发区分行

8发行人及其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342877735530

公司发区分行

9发行人及其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12086001040098613

公司支行

10发行人及其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区1302045729100513302

公司支行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

6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

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内容无异常。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6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联席保荐人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条件。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亮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联系人魏先勇、田桂宁项目协办人吴迪

刘飞峙、刘剑峰、熊峰、叶建冬、杨妍、余朝辉、李开洲、吴家腾、于项目组成员

宁、杨箭宇、杨森、张文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成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

电话010-56051587、010-56051595

传真010-56160130

保荐代表人/联系人董军峰、廖小龙项目协办人汪鹏飞

胡家荣、谌泽昊、周岱岳、谭谷、梁文、魏潇天、王赛、程图展、吴建项目组成员

航、舒福星、张铁、钱堃

6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魏先勇: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华润微科创板 IPO 项目、中芯国际科创板 IPO 项目、龙迅股份

科创板 IPO 项目、阿特斯科创板 IPO 项目、中远海控非公开发行项目、华润微非公开

发行项目等,目前无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在审项目。魏先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田桂宁: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于

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目前无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在审项目。田桂宁先

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董军峰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电信 IPO 项目、恒玄科技 IPO 项目、奇安信 IPO项目、软通动力 IPO项目、思特威 IPO项目、云从科技 IPO项目、南芯科技

IPO 项目、美芯晟 IPO 项目、颀中科技 IPO 项目、光线传媒 IPO 项目、上海贝岭并购

重组项目、拓尔思并购重组项目等,目前无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在审项目。董军峰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廖小龙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赛力斯 IPO 项目、云从科技 IPO 项目、颀中科技 IPO 项目、恒坤新材 IPO 项目、高德红外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菱环境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小康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颀中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

小康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国泰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项目、映日科

技新三板挂牌项目等,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尽职推荐的项目为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项目。廖小龙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6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关于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1、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前股份总数51%的股东的承诺

1)清辉集电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

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发行人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但应当遵守本承诺函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企业在发行人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4.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的,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

6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6.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长鑫集成、大基金二期、合肥集鑫、安徽省投、产投高成长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3.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产投壹号自愿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3.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新增股份持有人阿里云计算、广州信德、星棋道和的承诺

1)新增股东阿里云计算、广州信德承诺

6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对于承诺人所持有的于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12个月内所取得的发行人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取得之日(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通过受让股份方式取得的新增股份部分,取得之日为发行人股东名册记载该等变动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3.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新增股份持有人星棋道和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对于承诺人所持有的于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6个月内所取得的发行人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取得之日(取得之日指相关股份变动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通过受让股份方式取得的新增股份部分,取得之日为发行人股东名册记载该等变动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3.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朱一明、曹堪宇、谢

6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树民、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阳、冯鹏熙、袁园、李红文、TAN TECK HONG(陈德鸿)、王丹、唐衍哲的承诺

1)董事长朱一明承诺

董事长朱一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除自愿承诺未来用于员工激励的目标激励股份另有约定外,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0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任何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任何发行人股份。

4.发行人上市后 120个月或根据届时的 IPO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设置的更长锁定期(孰晚,以下简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即本人在公司上市前通过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的持股份额,下同)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20%。限售期满十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

5.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7.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8.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

69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适用于发行人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更为严格的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董事长朱一明针对其获授予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下的激励股份自愿承诺如下:

“本人自愿承诺将所持合肥集鑫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企业份额中的50%(对应公司当前股本的767920918股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股份,以下简称“目标激励股份”)在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36个月后10个自然年度内分配给长鑫科技及其并表子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在

职员工(不含本人),用于员工激励。具体安排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36个月后的5个自然年度内完成50%目标激励股

份的授予或减持收益分配。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36个月后的10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剩余目标激励

股份的授予或减持收益分配。

3、该目标激励股份的实施过程不会新增发行公司股份及稀释上市后新老股东权益,

具体分配安排视当期情况而定。未来激励对象(即员工)所支付行权价款在扣除本人认购目标激励股份的出资成本、税务成本及资金成本后将全部无偿交付给公司;目标激励

股份未来减持收益在扣除本人出资成本、税务成本及资金成本后将专项用于公司员工激励。

4、除上述分配给员工的目标激励股份外,本人所持合肥集鑫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公司当前股本的767920917股长鑫科技股份)自愿锁定承诺安排不变。”

2)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曹堪宇、李红文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7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任何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任何发行人股份。

4.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每年可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任何首发前股份。

5.发行人上市后 36个月或根据届时的 IPO 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设置的更长锁定期(孰晚,以下简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在职期间(含离职当年)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即本人在公司上市前通过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的持股份额,下同)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20%,限售期满十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自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任何锁定股份。自本人离职后满6个月起或自本人离职次年1月1日起(孰晚),本人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

6.尽管有前述承诺,如本人因任何原因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包含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但退休及基于公司安排在公司的关联方任职(如有)除外(在该等情况下,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仍应适用)),则本人进一步承诺(i)在禁止减持期(如下文所定义)内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人所持有的任何锁定股份,且(ii)在禁止减持期届满后的次年1月1日起,每年减持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为本条之目的,禁止减持期指限售期届满后的一段期间,该期间的长度与本人离职之日至限售期届满之日之间的期间长度相同。

7.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7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8.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9.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10.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11.在本人持股期间,若适用于发行人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更为严格的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谢树民、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阳、冯鹏熙、袁

园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任何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任何发行人股份。

4.发行人上市后 36个月或根据届时的 IPO 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设置的更长锁定期(孰晚,以下简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在职期间(含离职当年)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即本人在公司上市前通过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的持股份额,下同)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20%,限售期满十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自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任何锁定股份。自本人离职后满6个月起或自本人离职次年1月1日起(孰晚),本人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

7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

5.尽管有前述承诺,如本人因任何原因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包含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但退休及基于公司安排在公司的关联方任职(如有)除外(在该等情况下,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仍应适用)),则本人进一步承诺(i)在禁止减持期(如下文所定义)内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人所持有的任何锁定股份,且(ii)在禁止减持期届满后的次年1月1日起,每年减持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为本条之目的,禁止减持期指限售期届满后的一段期间,该期间的长度与本人离职之日至限售期届满之日之间的期间长度相同。

6.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7.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8.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9.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

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10.在本人持股期间,若适用于发行人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更为严格的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核心技术人员 TAN TECK HONG(陈德鸿)、王丹、唐衍哲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7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任何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

3.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

每年可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任何首发前股份。

4.发行人上市后 36个月或根据届时的 IPO 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设置的更长锁定期(孰晚,以下简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在职期间(含离职当年)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即本人在公司上市前通过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的持股份额,下同)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20%,限售期满十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自本人离职次年1月1日起,本人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

5.尽管有前述承诺,如本人因任何原因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包含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但退休及基于公司安排在公司的关联方任职(如有)除外(在该等情况下,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仍应适用)),则本人进一步承诺(i)在禁止减持期(如下文所定义)内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人所持有的任何锁定股份,且(ii)在禁止减持期届满后的次年1月1日起,每年减持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为本条之目的,禁止减持期指限售期届满后的一段期间,该期间的长度与本人离职之日至限售期届满之日之间的期间长度相同。

6.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7.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8.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

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适用于发行人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更为严格的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发行人其他股东兆易创新、招银云亭、北京峰益、和谐健康、国调基金、阿

里网络、鑫芯励润、宁波燕创、农银投资、芜湖星原、建信投资、国寿投资、宁波君和、

中安招商基金、人保资本、鑫芯家园、嘉兴恒旭、美的投资、安徽担保资管、安元星亿

达、安华创新、君挚璞创投、青岛朗格、Gamcier、建银国际、华芯科泰、广州科集、

工融金投、深圳投控、Glades View、招证投资、前海方舟、云锋卓越、安徽交控、海

通徽银、中银资产、交银金融、东方资管、阳光人寿、中邮人寿、建信领航、天津海河、

中金共赢、湖北小米、北京君联、人保科创、和壮高新、中建材新材料基金、芯鑫集电、合肥建长的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

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3.在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外的22名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对象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在发行人实现盈利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

7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任何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

3.发行人上市后 36个月或根据届时的 IPO 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设置的更长锁定期(孰晚,以下简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在职期间(含离职当年)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即本人在公司上市前通过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的持股份额,下同)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20%,限售期满十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自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任何锁定股份。自本人离职后满6个月起或自本人离职次年1月1日起(孰晚),本人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

4.尽管有前述承诺,如本人因任何原因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包含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但退休及基于公司安排在公司的关联方任职(如有)除外(在该等情况下,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仍应适用)),则本人进一步承诺(i)在禁止减持期(如下文所定义)内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人所持有的任何锁定股份,且(ii)在禁止减持期届满后的次年1月1日起,每年减持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为本条之目的,禁止减持期指限售期届满后的一段期间,该期间的长度与本人离职之日至限售期届满之日之间的期间长度相同。

5.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

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适用于发行人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7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更为严格的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对象王远鹏等共计412名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36个月或根据届时的 IPO 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设置的更长锁定期(孰晚,以下简称“限售期”)届满后,本人在职期间(含离职当年)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即本人在公司上市前通过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的持股份额,下同)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30%,限售期满八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自本人离职次年1月1日起,本人每年可减持的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

3.尽管有前述承诺,如本人因任何原因在限售期届满前离职(包含主动离职与被动离职,但退休及基于公司安排在公司的关联方任职(如有)除外(在该等情况下,本承诺函项下的其他承诺仍应适用)),则本人进一步承诺(i)在禁止减持期(如下文所定义)内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人所持有的任何锁定股份,且(ii)在禁止减持期届满后的次年1月1日起,每年减持锁定股份不得超过截至上一年末本人所持锁定股份总数的10%,限售期满十五年后,可以一次性减持剩余锁定股份,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另有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规定除外。为本条之目的,禁止减持期指限售期届满后的一段期间,该期间的长度与本人离职之日至限售期届满之日之间的期间长度相同。

4.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关

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

7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适用于发行人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更为严格的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1)清辉集电承诺“1.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承诺人出具的承诺文件中载明的各项锁定期要求,在锁定期内承诺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承诺

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承诺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3.在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承诺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前对相关减持计划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6.在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长鑫集成、大基金二期、合肥集鑫、安徽省投、产投高成长承诺

78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1.承诺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承诺人出具的承诺文件中载明的各项锁定期要求,在锁定期内承诺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承诺

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前提下,承诺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

3.在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承诺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5.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届时适用的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

6.在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朱一明、曹堪宇、谢树民、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阳、冯鹏熙、袁园、李红文、TAN TECK HONG(陈德鸿)、王丹、唐衍哲的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一明、曹堪宇、谢树民、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阳、冯鹏熙、袁园、李红文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人出具的承诺文件中载明的各项锁定期要求,在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79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2)核心技术人员 TAN TECK HONG(陈德鸿)、王丹、唐衍哲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人出具的承诺文件中载明的各项锁定期要求,在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应要求。

4.在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含董事长朱一明)、高级管理人员朱一明、曹堪宇、谢树民、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阳、冯鹏熙、袁园、

李红文就稳定股价作出如下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公司将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义务。

80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公司承诺并保证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和公司稳定股价议案的相应要求。”

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一明、曹堪宇、谢树民、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

阳、冯鹏熙、袁园、李红文承诺如下:

“本人将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议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并按照稳定股价议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

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清辉集电的承诺“1.承诺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

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3.如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自愿先行赔付投资者。”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公司将按照《关于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义务。”

81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一明、曹堪宇、郑锐、方炜、韦俊、侯华伟、谢树民、

陈武朝、李华、蔡一茂、郭薇、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阳、冯鹏熙、袁园、李红文

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

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就稳定股价出具的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承诺如下:

“1、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

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当《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七、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8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各项义务。”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含中介机构承诺)

1、发行人及其第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作出如下承

诺: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承诺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承诺

中金公司、中信建投承诺: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本公司承诺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联席主承销商的承诺

国泰海通、国元证券、华泰联合、招商证券承诺:

8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本公司承诺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律师的承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就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特此承诺如下:

若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的承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长鑫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出具了长鑫科技2025年度、2024年度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关于原始财

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专项说明、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

关于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专项说明、长鑫科技于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长鑫科技截至2023年6月26日止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情况的验资报告(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若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发行人评估机构的承诺

本机构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

8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但本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除外。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清辉集电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单位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单位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单位、企业)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承诺将不会:(1)新增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形式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单位主营业务构成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

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下简称“竞争业务”);(2)如承诺人及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单位获得以任何方式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单位主营业务竞

争的单位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的新商业机会,承诺人将书面通知发行人,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新投资机会的书面答复,承诺人或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单位(发行人及其下属单位除外)在合法框架下尽力促使该等新商业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单位。

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承诺人/及一

致行动人(如有)不再是发行人第一大股东;(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

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下属单位”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

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单位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单位或实体的下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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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的承诺

“1.承诺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中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事项”)均为承

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承诺人具有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如承诺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

承诺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承诺人承诺

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若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承诺人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发行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获授予对象朱一明、曹堪宇等共计35名的承诺

“1.承诺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中作出的各项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事项”)均为承

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承诺人具有约束力,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承诺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

承诺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如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承诺人承诺

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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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因承诺人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十一、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发行人就股东持股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况,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2.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除《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已披露的股权关系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5.公司及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十二、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清辉集电、长鑫集成、大基金二期、合

肥集鑫、安徽省投、产投高成长的承诺“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的地位,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签署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名的董事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87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3.承诺人保证承诺人、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名的董事严格遵守发行人关联交

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一明、曹堪宇、郑锐、方炜、韦俊、侯华伟、谢树民、

陈武朝、李华、蔡一茂、郭薇、赵纶、张羽、朱文菊、黄丹阳、冯鹏熙、袁园、李红文

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利用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规范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保证本人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涉及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如涉及),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的回避程序。

3.本人保证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

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不利用在发行人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十三、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第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市委”)委员、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

委员等进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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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委委员、重组委委员、咨询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1.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

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2.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担差旅费等便利;

3.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4.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

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5.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三)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

(四)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

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取的终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承诺人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四、公司董事长关于忠实履行董事义务及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

1、发行人董事长就忠实履行董事义务及避免利益冲突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未违反并继续遵守《公司法》(2023年修订)规定的董事忠实义务,并承诺遵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情形。

凡与长鑫科技主营业务(即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和战略布局的主流 DRAM产品)相关的商业机会,本人均优先介绍给长鑫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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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及联席保荐人承诺,除招股说明书等已披露的申请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十六、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经核查,联席保荐人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已就本次发行上市出具上述承诺,相关承诺的内容合法、合规,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切实、有效。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出具的上述承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相关承诺主体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切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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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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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2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3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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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4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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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5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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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96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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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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