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仪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国仪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5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 21.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901.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42.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8月6日出具《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30Z011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1核查意见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拟投
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项目投资总拟用募集资金投入调整后拟用募集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号额金额金投入金额
1高端科学仪器产业化项目78483.0045472.0036454.52
2量子技术发展研究院建设44940.0744940.0731888.26
项目
3应用中心网络建设项目26482.6726482.674000.00
合计149905.73116894.7372342.78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根据《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剩余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用募集资已投入自筹拟置换金额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投入金额资金
1高端科学仪器产业化项目36454.529316.149316.14
2量子技术发展研究院建设项目31888.268322.348322.34
3应用中心网络建设项目4000.00954.44954.44
合计72342.7818592.9218592.9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58.44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8月6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92.7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2.7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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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以自筹资金发行费用总额预先支付发序号项目拟置换金额(不含税)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1承销及保荐费用9169.81377.36377.36
2审计及验资费用1858.0066.0466.04
3律师费用919.00108.49108.49
4信息披露费用552.64--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含印花税)58.9940.9040.90
合计12558.44592.78592.78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置换总额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总额为19185.70万元,其中,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8592.9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592.78万元(不含增值税)。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185.7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国仪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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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国仪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4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仪量子技术(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桂程梁凯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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