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上海信诺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诺维”)、
山东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诺维”)。
* 增资金额及来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信诺维增资 50000 万元,向山东信诺维增资 1000万元;共增资 51000 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诺维、山东信诺维增资,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新药研发项目”。其中,向上海信诺维增资 50000 万元,向山东信诺维增资 1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信诺维注册资本将由 13000 万元增加至 63000 万元,山东信诺维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两家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国泰海通”)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32.335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0292.45万元,扣除人民币 12025.73 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266.72 万元1。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 70048087_B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公司《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新药研发项目 235317.43 234000.00 135317.8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32948.89
合计 295317.43 294000.00 168266.72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为保障相关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增强子公司资金实力及项目实施能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仅限用于相应募投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上海信诺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投资标的名称山东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向上海信诺维增资 50000投资金额 万元,向山东信诺维增资 1000 万元。
□ 尚未确定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 □是 否
(二)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信诺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全资子公司
前)
法人/组织全称 上海信诺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7JFEXE15
法定代表人 强静
成立日期 2022/02/23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3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7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 67 弄 7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主营业务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
主展示(特色)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
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医疗器械)。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上海信诺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06 月 30 日
科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44.08 21848.97
负债总额 39777.07 53435.18
所有者权益总额 -24233.00 -31586.21
营业收入 525.63 438.84
净利润 -12102.64 -10360.12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全部增资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信诺维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山东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 □非同比例)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全资子公司
前)
法人/组织全称 山东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26MACY9N1R9A
法定代表人 强静
成立日期 2023/09/14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0 万元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力源街 2066 号产发注册地址
健康医药产业谷一期 - A1# 科研楼 1-201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力源街 2066 号产发主要办公地址
健康医药产业谷一期 - A1# 科研楼 1-20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
主营业务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山东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06 月 30 日
科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23.56 3076.80
负债总额 2590.64 2593.46
所有者权益总额 832.92 483.33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35.42 -349.58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全部增资完成后,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山东信诺维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系为保障相关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增资完成后,子公司资金实力及项目实施能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本次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资金仅限用于相应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九、备查文件
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