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苏
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诺维”、“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信诺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32.335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80292.45 万元,扣除人民币
12025.73 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266.72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1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
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 70048087_B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根据公司《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金投资金额
新药研发项目 235317.43 234000.00 135317.8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32948.89
合计 295317.43 294000.00 168266.72
三、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实现资金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发行名称 202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年 9月 9日
募集资金总额 180292.45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8266.72万元
不适用超募资金总额□适用,______万元累计投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名称进度(%) 时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药研发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累计投入进度统计截至 2026年 9月 21日,不含自有资金投入置换情况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2、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3、收益分配: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
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该方式存放的资金不包含在 85000 万元的现金管理总额度内),存款利率按照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可随时取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是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9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喆 王永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