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芯国际:港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5-13 查看全文

FF304

翌日披露報表

(股份發行人──已發行股本變動及/或股份購回)

表格類別:股票狀態:新提交

公司名稱:中芯國際集成電路製造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2023年5月12日

如上市發行人的已發行股本出現變動而須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

17.27A條作出披露,必須填妥第一章節 。

第一章節

1.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1)是

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00981說明已發行股份佔

發行股份有關股份發行前的每股發行價上一個營業日發行價較市值的折讓/

(註6及7)股份數目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註1及7)的每股收市價溢價幅度(百分比)百分比(註5)(註7)

(註4、6及7)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2)2023年4月30日59667352761).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2483 0.00003 % HKD 6.4 HKD 21.8 -70.64 %外)

2004以認股權計劃(於2004年3月10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4日2).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6100 0.00008 % HKD 10.512 HKD 21.8 -51.78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4日3).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3000 0.00004 % HKD 5.92 HKD 21.5 -72.47 %外)

2004以認股權計劃(於2004年3月10日獲採納)

第 1 頁 共 7 頁 v 1.2.4FF304變動日期2023年5月5日4).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10000 0.00013 % HKD 6.4 HKD 21.5 -70.23 %外)

2004以認股權計劃(於2004年3月10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5日5).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5600 0.00007 % HKD 8.5 HKD 21.5 -60.47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5日6).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9000 0.00011 % HKD 10.512 HKD 21.5 -51.11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5日7).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15000 0.00019 % HKD 6.4 HKD 19.26 -66.77 %外)

2004以認股權計劃(於2004年3月10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0日8).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15670 0.0002 % HKD 8.5 HKD 19.26 -55.87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0日9).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10000 0.00013 % HKD 10.512 HKD 19.26 -45.42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0日10).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2000 0.00003 % HKD 18.096 HKD 19.26 -6.04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0日

第 2 頁 共 7 頁 v 1.2.4FF30411).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13000 0.00016 % HKD 6.4 HKD 19.68 -67.48 %外)

2004以認股權計劃(於2004年3月10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1日12).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4000 0.00005 % HKD 5.62 HKD 20.15 -72.11 %外)

2004以認股權計劃(於2004年3月10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2日13).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9000 0.00011 % HKD 8.5 HKD 20.15 -57.82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2日14). 根據股份期權計劃行使期權(發行人的董事行使除 24400 0.00031 % HKD 10.512 HKD 20.15 -47.83 %外)

2014以認股權計劃(於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

變動日期2023年5月12日

15). 於股份獎勵計劃下發行股份 713432 0.009 % HKD 0.031 HKD 20.15 -99.85 %

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據2014以股支薪獎勵計劃(於

2013年6月13日獲採納)所授予的受限制性股票单位而

發行的普通股股份變動日期2023年5月12日

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註8)2023年5月12日5967577961

2.股份類別普通股股份分類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註11)否

證券代號(如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說明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的普通股份,由投資者於中國大陸以人民幣認購。

已發行股份佔

發行股份有關股份發行前的每股發行價上一個營業日發行價較市值的折讓/

(註6及7)股份數目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註1及7)的每股收市價溢價幅度(百分比)百分比(註5)(註7)

(註4、6及7)

第 3 頁 共 7 頁 v 1.2.4FF304

於下列日期開始時的結存(註2)2023年4月30日1957402720

1).其他(請註明)0%%

不適用變動日期2023年5月12日

於下列日期結束時的結存(註8)2023年5月12日1957402720

備註:在計算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時,將參照以上市發行人在發生其最早一宗相關事件前的已發行股份數目總額(包括於香港聯交所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份)第 4 頁 共 7 頁 v 1.2.4FF304

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第一章節所述的每項證券發行已獲發行人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註9)

(i) 上市發行人已收取其在是次發行應得的全部款項;

(ii) 已履行主板上市規則 / GEM上市規則「上市資格」項下所規定有關上市的一切先決條件;

(iii) 批准證券上市買賣的正式函件內所載的所有條件(如有)已予履行;

(iv) 每類證券在各方面均屬相同(註10);

(v)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規定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全部文件已經正式存檔,而一切其他法律規定亦已全部遵行;

(vi) 確實所有權文件按照發行條款的規定經已發送/現正準備發送/正在準備中並將會發送;

(vii) 發行人的上市文件所示已由其購買或同意購買的全部物業的交易已完成;全部該等物業的購買代價已予繳付;及

(viii) 有關債券、借貸股份、票據或公司債券的信託契約/平邊契據經已製備及簽署,有關詳情已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如法律如此規定)。

第一章節註釋:

1.若股份曾以超過一個每股發行價發行,須提供每股加權平均發行價。

2. 請填上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刊發的上一份「翌日披露報表」或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B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B條刊發的上一

份「月報表」(以較後者為準)的期終結存日期。

3. 請列出所有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披露的已發行股本變動,連同有關的發行日期。每個類別須獨立披露,並提供充足資料,以便使用者可在

上市發行人的「月報表」內識別有關類別。例如:因多次根據同一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多次根據同一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多次發行的股份,必須綜合計算,在同一個類別下披露。然而,若因根據兩項股份期權計劃行使股份期權或根據兩項可換股票據進行換股而進行的發行,則必須分開兩個類別披露。

4.在計算上市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數目變動的百分比時,將參照以上市發行人在發生其最早一宗相關事件前的已發行股份數目總額(就此目的而言不包括已購回或贖回但尚未註銷的任何股份);該最早一宗相關事件是之前並未有在「月報表」或「翌日披露報表」內披露的。

5.如上市發行人的股份暫停買賣,則「上一個營業日的每股收市價」應理解為「股份作最後買賣的營業日當天的每股收市價」。

6.如購回股份:

■「發行股份」應理解為「購回股份」;及

■「已發行股份佔有關股份發行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應理解為「已購回股份佔有關股份購回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

7.如贖回股份:

■「發行股份」應理解為「贖回股份」;及

■「已發行股份佔有關股份發行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應理解為「已贖回股份佔有關股份贖回前的現有已發行股份數目百分比」。

■「每股發行價」應理解為「每股贖回價」。

第 5 頁 共 7 頁 v 1.2.4FF304

8.期終結存日期為最後一宗披露的相關事件的日期。

9. (i) 至 (viii) 項為聲明的建議格式,可按個別情況予以修訂。

10.在此「相同」指: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11.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

第 6 頁 共 7 頁 v 1.2.4FF304

如上市發行人購回股份而須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0.06(4)(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3.13(1) 條作出披露,則亦須填妥第二章節。

發行人持有購回報告或其他資料以表明本交易所為發行人的第一上市地不適用

呈交者:郭光莉

(姓名)

職銜: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第 7 頁 共 7 頁 v 1.2.4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