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129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旅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5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6)第1002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锦江旅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锦江旅游 2025 年度涉及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的规定,锦江旅游编制了上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锦江旅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作出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总机:+86(21)23238888,传真:+86(21)23238800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6)第0129号(第二页,共二页)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锦江旅游编制的 2025年度涉及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锦江旅游披露2025年度涉及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6年3月25日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高 文 俊(项目合伙人)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涉及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为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财务)与本公司同受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控制。于2025年度,本公司及付属子公司(本集团”)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
一、在锦江财务的存、贷款业务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在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2 - 2 - - - 2 -
向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 2 - 2
二、其他金融业务
于2025年度,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仅向本集团提供本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委托贷款相关服务。于2025年度,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0.36亿元,收回委托贷款人民币1.22亿元,年末余额人民币0.43亿元。
本表已于2026年3月25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
会计机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