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海杰先生、周慈铭先
生及董事何一迟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黄海杰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海杰先生、独立董事
仇非先生、董事宗欢女士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黄海杰先生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
1、2025年1月22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暨2024年年报工作第一次会议,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
1作;审阅并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审阅并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阅并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并要求按照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2、2025年3月7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审阅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3、2025年3月31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
议暨2024年年报工作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同意将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审阅公司关联人名单,同意报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阅《公司内审机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4、2025年4月11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
2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5年4月28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6、2025年8月28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7、2025年10月30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2025年三季度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8、2025年12月19日召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
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聘
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该所就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2025年1月22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出《关于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计报告的函》,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3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提请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建议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机构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形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委员会为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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