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众华所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二)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三)风险承担能力
众华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资源配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