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 B股 公告编号:2025-02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未接受回购要约的H股股东(简称“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
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或“本次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的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上市地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大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序投票股东类型议案名称号全体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
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伊泰伊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
目复工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的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名册》中的外资股(非上市)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
B股 900948 伊泰 B股 2025/5/13 2025/5/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之前。
2.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资本运营与合规管理部。
3.登记方式:邮寄、邮件、传真或现场。
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附件《授权委托书》或其复印本)。
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大会通知。
2.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资本
运营与合规管理部(邮编:017000)。
4.会务联系人:王秀萍
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7-8565733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电子邮箱:ir@yitaicoal.com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
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1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
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伊泰伊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万吨/年
煤制油示范项目复工的议案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