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退市大化 公告编号:2020-083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8 月 10日以书
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8月 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实际表决董事 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 5月 12日- 6月 8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条、第 14.3.8条和第 14.3.16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如下工作:
1、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订协议,委托东北证券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
2、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