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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4-22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1季度报告

2025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年04月22日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季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确保相关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基金名称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 REIT国家电投(扩位简称: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场内简称

REIT)基金主代码508028交易代码508028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3月20日基金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21年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23年03月29日

基金的主要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投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投资目标证券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管过程中稳定现金流为主要

第1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目的。

(一)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1、初始投资策略;

2、扩募收购策略;

投资策略3、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

4、融资策略;

5、运营策略。

(二)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暂不设置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风险收益特征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至少收益分配一次。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6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基金收益分配政策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运营管理机构简称“江苏海风公司”)

2.2资产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资产项目名称:中电投滨海北区 H1#100MW 海上风电工程(以下简称“滨海北 H1 项目”)、中电投滨

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工程(以下简称“滨海北 H2 项目”)及配套建设的运维驿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运维驿站”,与滨海北 H1 项目、滨海北 H2 项目合称为“基础设施项目”)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资产项目公司名称简称“项目公司”)资产项目类型新能源发电

基础设施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资产项目主要经营模式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作为委托方共同委托江苏

海风公司担任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江苏海风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确保项目能够安全高

第2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效运转。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北部的中山河口至滨海资产项目地理位置港之间的近海海域及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

2.3基金扩募情况无。

2.4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项目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海上风力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电有限公司姓名朱伟刘红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职务督察长计划与财务部负责人人

联系方式010-5910020817351557069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58号注册地址雅苑3号楼1室城中雅苑24幢1101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办公地址

188号鸿安国际大厦6、8层路58号中建大厦11层

邮政编码100010224005法定代表人黄凌葛双义

2.5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和原始权益人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基金托管人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中国工商银中国工商银行中信建投证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名称行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公司北京市分行北京市西城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西城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注册地址区复兴门内安立路66号4复兴门南大街号紫峰大厦39楼

大街 55 号 号楼 2 号 B 段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西城北京市西城区景辉街16号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办公地址区复兴门内月坛南街1号

1号楼泰康集号紫峰大厦39楼

大街55号院5号楼802团大厦9楼邮政编码100140100026100031210008法定代表人廖林刘成廖林尹飛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

第3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2025年01月01日-2025年03月31日)

1.本期收入255074332.02

2.本期净利润84002799.11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817137.39

4.本期现金流分派率0.79%

5.年化现金流分派率3.21%

注:1、本表中的“本期收入”、“本期净利润”、“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数据。

2、本期现金流分派率以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除以报告期末市值计算得出。

3、本表中的“年化现金流分派率”是基于截至报告期末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按全年天数折算得出,

未包含截至保理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金额560399857.85元。若考虑该部分保理金额全部用于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计算得出的现金流分派率为9.49%。

基金管理人将结合收益分配安排,适时启动保理合同签署以及该部分款项的支取工作。

3.2其他财务指标无。

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本报告期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可供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70230449.000.0878-

本年累计70230449.000.0878-

注:上表中可供分配金额未包含截至保理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

保理金额560399857.85元。

3.3.2本报告期的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实际分配金额单位实际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0.000.00-

本年累计0.000.00-

注:本基金于2025年3月31日发布了2024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本次收益分配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分配总额为416079989.87元,单位份额分配金额为0.5201元。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该收益分配已实施完毕。

3.3.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第4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84002799.11-

本期折旧和摊销97469561.70-

本期利息支出13283134.23-

本期所得税费用8715948.94-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203471443.98-调增项

1.保理款流入350880425.48-

2.期初现金余额76829353.37-

调减项

1.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21999083.17-

2.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89645060.76-

3.偿还保理款流出-22527437.16-

4.安全留存现金-10699202.87-

5.支付的分红款(保理款部分)-350880425.48-6.支付的分红款(期初现金余额中应向基-65199564.39-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上期可供分配金额)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70230449.00-

注:上表中保理款项流入350880425.48元,系以2024年12月31日为保理基准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保理提款金额,该款项已于2024年度通过“保理可提款金额”项目纳入可供分配金额核算,并于2025年3月24日完成支取,全额用于2024年度第三次收益分配的实施,鉴于该笔资金虽于报告期后支取但归属于2024年度,为真实反映基金报告期内可供分配金额,将上述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3.3.4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化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为702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25.99万元,变动比率为-48.55%,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运营稳定,营业收入为25507.43万元,较上年同期

30236.51万元减少4729.0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第一季度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

况好于近年平均水平,使得去年同期发电收入基数较高,导致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发电收入变动幅度较大。具体而言,报告期内项目平均风速为6.45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6.72米/秒同比减少3.96%,较过去五年第一季度的平均风速6.21米/秒增加3.86%。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正相关,因此风资源的变化,将带来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营业收入的变动上。

2、报告期内,项目公司偿还保理融资款2252.74万元。该笔偿还款项系对应以2024年12月

31日为保理基准日满足条件的国补应收账款对应的第一笔保理提款,提款金额为10000.00万元,

执行年利率 2.3%,对应的保理合同编号为 0430100002-2024(EFR)00020。根据本基金 2024 年 12月16日发布的2024年第二次基金收益分配公告,该笔融资款项已全额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该

第5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笔提款融资余额7747.26万元将按照协议约定继续履行。

3.3.5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无。

3.3.6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依据《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报告期内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数计提的固定管理费1为3635368.84元(含税),其中基金管理人管理费2908294.89元,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管理费727073.95元;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为181768.04元(含税)。根据未经审计的数据测算,本报告期内以项目公司年度净收入为基数计提的固定管理费2(即运营管理机构的固定管理费)金额为21307471.59元(含税)。以上费用截至本报告期末未支付。

§4资产项目基本情况

4.1报告期内资产项目的运营情况

4.1.1对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情况的说明

1、主营业务及运营模式

项目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的滨海北 H1 项目、滨海北 H2 项目及配套建

设的运维驿站,基础设施项目总发电装机规模为 500MW。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分别于 2016年6月30日和2018年6月30日开始运营,根据设计分别计划运营25年。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设施项目海上风电机组的发电收入。基础设施项目将海上风力资源转换成清洁电力,通过江苏国网将电力输送至终端用户,并从江苏国网取得电力销售收入。

基础设施项目采取委托管理的经营模式,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与江苏海风公司共同签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协议》(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协议》),委托江苏海风公司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江苏海风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基金管理人按照《运营管理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2、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积极制定并推进一系列的运营管理措施和方案,助力基础设施项目提质增效,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稳定,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全场风电机组可利用率为99.41%,高于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保证指标4.41个百分点,项目风电机组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参加了电力市场交易,含税平均结算电价(不包含两个细则费用影响)为0.863元/千瓦时(不含税金额为0.764元/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含税结算电价0.85元/千瓦时增加1.53%。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结算电量和等效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口径)

第6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分别为34933.27万千瓦时、34024.00万千瓦时、34005.55万千瓦时和698.67小时,同比分别下降18.27%、18.44%、19.07%和18.27%。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运营稳定,运营数据同比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一季度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况好于近年平均水平,使得去年同期经营数据基数较高,导致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变动幅度较大。具体而言,报告期内项目平均风速为6.45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6.72米/秒同比减少3.96%,较过去五年第一季度的平均风速6.21米/秒增加3.86%。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正相关,因此风资源的变化,将带来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营业收入的变动上。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公司的不含税结算电费及不含税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954.19万元和25507.43万元,同比下降17.88%和15.64%。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收到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结算单,结算单确认了2024年11-12月份的“两个细则”返还与分摊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为-473.94万元,该金额在项目公司报告期结付电费时调减收入。

3、项目运营优势

(1)风资源及发电量稳定,区域消纳优势明显

海上风电项目的发电量主要受风力资源影响,本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区季风气候占主导地位,风资源较好,具有海上风电开发价值。从项目历史运营情况来看,发电量整体情况是在一定范围内波动的,无明显增长或减少趋势。另外,根据《中电投江苏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滨海北区 H1#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电投滨海北区 H2#400MW 海上风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近年实际统计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历年风速变化总体较为平稳。在不同年度或同一年度内的不同季节中,基础设施项目的发电表现有一定的差异属正常情况,拉长时间周期来看,项目发电量整体情况是在长期稳定的范围内随风资源波动,无明显增长或减少趋势。

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地江苏省经济发达,全社会用电量需求强劲,电力消费规模在全国各省中位居前列,电力对外依存度高。根据江苏省电力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24年1-12月,江苏省累计全社会用电量848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5%,累计发电量6703.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1%,区外来电占约21%,是全国新能源消纳形势较好的地区之一,为项目的电量消纳创造了良好条件。

(2)项目享受高额国补电价,创新保理机制平滑国补回款波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出具的电价批复,目前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的含税国补为 0.459元/千瓦时,国补到期前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按照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预测,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将分别享受国补至 2036 年 6 月和 2038 年 6 月。

此外,基础设施项目针对国补应收账款创新性的采用了保理机制,将保理基准日账龄满1.5年的国补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银行,从而降低了国补回款波动风险,提高了投资者收益稳定性。

(3)运营管理机构经验丰富,保障项目安全高效稳定运营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江苏海风公司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专业运营海

上风电项目的主体,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国家电投先进集体等荣誉。江苏海风公司拥有丰富的海上风电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的运营团队,管理人员均具有10年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经验,覆盖运营、财务及工程等领域。在基金存续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运营工作仍由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原运营管理团队承担,凭借历史上对滨海北 H1 项

第7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的了解及运营经验,江苏海风公司将以丰富的行业和管理经验继续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专业的运营服务,为基础设施项目的高效稳定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4.1.2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资产项目整体运营指标

本期(2025年上年同期指标含义说明01月01日(2024年01月同比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单位

及计算方式-2025年03月01日-2024年(%)

31日)03月31日)

发电量是指基础设施项目风

1发电量力发电机组将万千瓦时34933.2742743.86-18.27

风能转换成电能的总电量。

上网电量为项目公司财务报

2上网电量告中列示的向万千瓦时34024.0041716.50-18.44

江苏电网出售的电量。

结算电量为基础设施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在登陆点升压站

3结算电量万千瓦时34005.5542017.84-19.07

计量点电表抄见的所有向江苏电网输出电量的累计值。

结算电价是指基础设施项目在售电过程中国补电价和根据市场规则和合同约定形成的用于财务结结算电价(含

4算的每千瓦时元/千瓦时0.8630.8501.53

税)电量价格均值之和。结算电价=国补电价+结算电费(不包含两个细则

费用)/结算电量。

全场风电机全场风机可利

5%99.4199.44-0.03

组可利用率用率是指风电

第8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场中的所有风机在某一期间内除去风力发电机组因维修或故障未工作的时数后余下的时数与这一期间内总时数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

单台风电机组可利用率

=[(总时数-风机维修和故障

未工作时数)/总时

数]×100%;全场风电机组可

利用率=单台风电机组可利

用率的总和/台数。

等效利用小时数表示在一定时间内,风力发电机在标准风速下等效满功率运行的小等效利用小时数。等效利6时数(发电量小时698.67854.88-18.27用小时数(发口径)电量口径)=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总发电

量/风力发电机组并网总容量。

等效利用小时数表示在一定时间内,风力等效利用小发电机在标准7时数(结算电小时680.11840.36-19.07风速下等效满量口径)功率运行的小时数。等效利用小时数(结

第9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算电量口径)=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总结

算电量/风力发电机组并网总容量。

4.1.3报告期及上年同期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指标

报告期及上年同期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指标参见4.1.2。

4.1.4其他运营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国补收入及回款情况

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第426号)及基础

设施项目上网电价相关批复文件,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享受含税国补电价为459元/兆瓦时。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产生国补电费收入合计为13812.87万元(不含税)。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共计收到1次历史国补回款,回款金额合计为2252.74万元,已回款的国补应收账款平均回款周期为2.09年。

为降低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波动风险,本基金采用银行保理的方式平滑现金流。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出具的《国内单保理融资申请书》及基础设施项目公司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签署的《保理融资合作协议》《国内单保理业务合同》等约定,就单笔保理业务,保理银行平价购买截至保理基准日项目公司账龄已满1.5年的国补应收账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购买对价,用于给投资者进行收益分配。项目公司收到该部分国补应收账款回款后,转付给保理银行,并根据相应的保理融资期限和利率支付保理费用。基金管理人将结合收益分配安排,适时启动相应账龄的国补应收账款的保理工作。

2、报告期参加电力市场交易情况依据2025年1月至3月份的电费结算单,项目公司交易平均结算电价(含税,不含国补电价不含两个细则费用影响)为 403.92 元/MWh,较原执行燃煤基准电价 391 元/MWh 增加 3.30%。后续基金管理人将携手运营管理机构,及时跟踪研判江苏省电力市场情况,采取科学有效的交易策略,扩大基金收益,维护投资者利益。

3、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多策并举,积极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江苏省集中式风电项目已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为适应这一变化,确保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在电力市场中的竞争力和盈利性,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变化和挑战。

组织架构方面,运营管理机构成立了专门的营销部门,设置了专职交易员和专职市场开拓岗位,一方面实时分析监控市场动态,制定执行交易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交易计划,确保基础设施项目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场化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销售关系,力争签订多年期稳定的售电合同,实现长期稳定的发电收益。

第10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方面,依托国家电投集团专业优势资源,运营管理机构定期组织营销团队成员参加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和制度的培训,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提升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分析能力。同时,运营管理机构不断提升跨部门协作能力,营销部门与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密切合作,确保交易策略与项目公司整体运营目标一致。

市场研究与策略制定方面,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电力市场政策的变化,制定灵活多样的营销策略。同时根据市场动态和基础设施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如通过年度中长期合约锁定基础售电收益,灵活调整月度挂牌、竞价及合同转让电量捕捉额外收益。

针对江苏公司持有和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的同区域其他新能源发电项目与基础设施项目之间的潜

在利益冲突,江苏公司和运营管理机构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将公平对待基础设施项目。同时,江苏海风公司已建立项目隔离机制,确保基础设施项目的独立运营。基金管理人也将积极履行主动运营管理职责,确保同业竞争以及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良好运行。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市场化交易能力将对新能源项目的盈利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将紧跟政策导向,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

4.1.5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周期性风险

报告期内,未发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周期性风险。有关本基金的具体风险信息,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信息。

4.2重要资产项目公司运营财务数据

4.2.1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序号构成报告期末金额(元)上年末金额(元)同比(%)主要资产科目

1应收账款1473837495.981318124080.5211.81

2固定资产3812194624.243880927742.95-1.77

主要负债科目

1其他应付款5236069962.335227774595.840.16

注: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5571.34万元,变动比例为11.81%,主要系项目公司国补应收账款变动所致。报告期新增国补应收账款15617.02万元,同时收回2252.74万元,形成应收账款净增加13364.28万元。该变动系项目运营周期与国补资金拨付节奏差异所致,属于企业经营性账期的正常范畴。

4.2.2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01月01日-2025上年同期(2024年01月01日金额同序号构成年03月31日)-2024年03月31日)比(%)金额占该项目总金额占该项目总

第11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收入比例收入比例

(%)(%)

1发电收入255074332.02100.00302365125.70100.00-15.64

2其他收入0.000.000.000.000.00

3合计255074332.02100.00302365125.70100.00-15.64

注: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风电机组运营稳定,发电收入同比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第一季度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风资源情况好于近年平均水平,使得去年同期发电收入基数较高,导致报告期基础设施项目发电收入变动幅度较大。具体而言,报告期内项目平均风速为6.45米/秒,较去年同期的平均风速6.72米/秒同比减少3.96%,较过去五年第一季度的平均风速6.21米/秒增加

3.86%。风力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和风速正相关,因此风资源的变化,将带来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

算电量的变化,最终反映在营业收入的变动上。

4.2.3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01月01日-2025上年同期(2024年01月01日年03月31日)-2024年03月31日)金额同序号构成占该项目总占该项目总比(%)金额(元)成本比例金额(元)成本比例

(%)(%)

1财务费用430245227.5178.83104070890.1947.18313.42

固定资产、使用权资

2产折旧/无69269609.8212.6969620666.7331.56-0.50

形资产摊销委托运行

337937713.296.9536163850.0016.394.91

4保险费3620498.370.664800052.292.18-24.57

5修理费692925.000.132154925.000.98-67.84

6电力费用638600.000.12572400.000.2611.57

税金及附

7192009.850.04195364.720.09-1.72

其他成本/

83173385.860.583027581.941.374.82

费用

9合计545769969.70100.00220605730.87100.00147.40

注:1、项目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总额为430245227.51元,其中包含专项计划的股东借款利息支出429461217.53元,该部分利息支出扣除相关税费后,将最终分配给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该利息系基于本基金交易架构及税务筹划设计的结构性融资安排,并非项目公司实际运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成本,该特殊利息支出将最终全额兑付予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反映项目公司实体运营成本。经调整后,本期实际经营相关财务费用为784009.98元,营业总成本为116308752.17元。较上年同期对比显示,剔除股东借款利息影响后,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的-124192.91元产生

第12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908202.89元正向波动,主要系报告期新增保理融资业务产生利息支出所致。

2、项目公司报告期内计提修理费692925.00元,较上年同期的2154925.00元减少67.84%。该

变动主要源于预算的调整。结合往年修理费的实际水平,项目公司2025年度修理费预算额度由2024年度的861.97万元调减至277.17万元。账务处理时,项目公司依据全年修理费的预算金额及时间进度进行计提,确保费用管控与财务计划的匹配性。

4.2.4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01月上年同期(2024年指标含义说明01日-2025年03月01月01日-2024年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单位及计算公式31日)03月31日)指标数值指标数值

营业收入-营

1毛利元139741599.68186025649.74

业成本

毛利/营业收

2毛利率%54.7861.52

(净利润+计提的专项计划

3净利率%50.9854.81

利息)/营业收入息税折旧摊销息税折旧摊

4前利润/营业%81.8784.49

销前利润率收入注:报告期内各项经营指标同比下行,核心驱动因素为营业收入的下降。具体变动原因详见“4.2.2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4.3资产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3.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以及变化情况

基金存续期内,项目公司收支均通过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归集和支付。按照资金监管协议约定,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开立在工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并接受其监管。项目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同时作为运营收支账户和基本户,项目公司的收支均在此账户进行。

收入方面,项目公司的所有收入均归集至资金监管账户;支出方面,建立“三级审批”机制。

项目公司日常付款事项由运营管理机构率先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由项目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审批,各方对付款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起付款申请,项目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复核通过后,由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发送相关付款明细至监管银行,监管银行核对无误后进行付款。任何付款流程,均需要基金管理人最终审批后方可执行。

本报告期初,项目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6982.12万元。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现金流入主要为保理融资流入35088.04万元、标杆电费收入10999.31万元、国补应收账款回款2252.74万元,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股东借款利息44663.62万元、发电成本费用支出3781.84万元、偿还保理借款

第13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2252.74万元。

4.3.2来源于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现金流占比超过10%的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国网与项目公司签署的《中长期购售电合同》,合同约定由江苏国网购买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的电能,上网电价由燃煤基准价及国补共同构成。基于此合同约定,滨海北 H1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的发电收入直接支付方为江苏国网,而江苏国网则是以向电力用户供电所获得的销售电价收入来支付相应的购电成本。因此,穿透来看,滨海北 H1 项目和滨海北 H2 项目发电收入的终端现金流提供方为电力用户,现金流来源合理分散,不存在单一或少数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依据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参与了江苏省2025年电力市场交易。基础设施项目参加电力市场交易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主要影响的是燃煤基准价所对应的上网电价电费收入部分。在国补到期前,补贴政策依然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继续执行。对于燃煤基准价对应部分的上网电价电费收入,其最终来源依然是电力用户,现金流来源的合理分散性得以延续,依然不存在重要现金流提供方。

4.3.3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说明无。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序号项目金额(元)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

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419078.59100.00

4其他资产--

5合计3419078.59100.00

注:上表中数据均为基金单体层面数据。

5.2其他投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出现本期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第14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6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6.1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有关情况说明

本基金于2023年3月20日成立,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发募集资金784000万元,原始权益人为江苏公司。

本基金成功发行后,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金)284970.05万元。原始权益人承诺拟将90%(含)以上的净回收资金用于新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4〕1014号)的要求,提升净回收资金使用进度及效果,原始权益人在履行了内部有关程序后,于报告期内变更了净回收资金投向,并及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完成了报备,说明了具体情况。

根据本基金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的《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进一步变更净回收资金投向的公告》,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已使用235087.51万元,剩余未使用金额49882.54万元,使用进度为82.5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情况的要求。

6.2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余额498825426.50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率82.50%

6.3剩余净回收资金后续使用计划无。

6.4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遵守回收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回收资金使用情况遵守回收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基础设施基金主要负责人员情况任职期限资产项目运资产项目运姓名职务营或投资管营或投资管说明任职日期离任日期理年限理经验

孙营本基金的基2023-03-20-9年曾在中信建中国籍,哈尔

第15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金经理、基础投证券股份滨商业大学

设施及不动有限公司主管理学硕士,产投资部联要负责全面会计师职称,席行政负责协助北京地注册会计师,人区各分支机注册税务师。

构开展公司曾任大连万金融业务(主达集团股份要侧重于债有限公司会

券承销、ABS 计,中信建投方向,也涉及证券股份有基础设施行限公司北京业的新三板东直门南大

项目)及负责街证券营业对公司承销部公司金融债权类项目业务部理财

的后续管理规划师,中信工作。2020建投证券股年8月加入中份有限公司信建投基金中小企业金管理有限公融部和中信司后,参与中建投证券股信建投基金份有限公司

公募REITs业 风险管理部务的筹备工高级经理。

作。2023年32020年8月月至今,担任加入中信建中信建投国投基金管理

家电投新能有限公司,现源封闭式基任本公司基础设施证券础设施及不投资基金基动产投资部金经理。联席行政负责人、投资管

理基金经理,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验。

曾在华锐风中国籍,鞍山电科技(集科技大学工团)股份有限学学士,工程本基金的基

刘志鹏2023-03-20-18年公司担任我师职称。曾任金经理国首个海上北京首嘉钢风电示范项结构有限公

目-上海东海司设计员,华

第16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大桥海上风锐风电科技

电项目的项(集团)股份

目负责人,担有限公司运任公司客服营管理部部

中心、生产管长,中广核理、采购商(北京)新能

务、运营管理源科技有限等多个部门公司产品运的主要负责营部高级经人并负责相理。2022年7关的运营管月加入中信理工作。在中建投基金管广核(北京)理有限公司,新能源科技现任本公司有限公司工基础设施及作期间,主要不动产投资负责中广核部运营管理

新能源的高基金经理,具端运维服务、有5年以上基科技成果转础设施运营

化工作、前瞻管理经验。

性产业投资

等工作(侧重

于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方向)。2022年7月加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参与中信建投基金

公募REITs业务的筹备工作。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曾在中国华中国籍,清华本基金的基徐程龙2023-03-20-13年电科工(集大学工程硕金经理

团)有限公司士,工程师职

第17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参与投资建称,会计师职设包括中国称,一级建造华电越南沿师,注册安全海二期工程师。曾任

2×660MW 燃 中国华电科

煤电厂项目工(集团)有在内的多个限公司工程

国际电力项师、项目经理目,在 EDF(中 助理、商务经国)投资有限 理,EDF(中公司作为股国)投资有限东方代表负公司资产管责法国电力理总监。2022在华投资的年6月加入中基础设施项信建投基金目项目公司管理有限公

的运营管理,司,现任本公包括江西大司基础设施唐国际抚州及不动产投发电有限公资部运营管

司、山东中华理基金经理,发电有限公具有5年以上

司、河南大唐基础设施运三门峡发电营管理经验。

有限公司、法电大唐(三门峡)城市供热

有限公司、法电(灵宝)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涵盖发电、城市照

明、城市供热等多种基础设施项目类型。2022年6月加入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参与中信建投基金公

募REITs业务的筹备工作。

第18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2023年3月至今,担任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年限自基金经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起始日期起计算。

§8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00000000.00

§9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0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4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5年第一次收到国补应收账款回款情况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净回收资金投向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原始权益人增持期间届满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于2025年3月31日披露《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三次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11备查文件目录

第19页,共20页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1季度报告

11.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信建投国家电投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11.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11.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复制件或复印件。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2日

第20页,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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