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2季度报告
202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季度报告中相关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1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 REIT
场内简称 特变 REIT(扩位简称: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 REIT)基金主代码508089交易代码508089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6月19日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0000000.00份基金合同存续期18年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24年7月2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并取得基础设投资目标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通过主动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与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包括初始投资策略、扩募收购策投资策略
略、资产出售及处置策略、融资策略、运营策略、权属到期后的安排。
本基金暂不设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基金管理人认为更权威的、更业绩比较基准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全部份额,以获取基础设施运营收益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价格波动,因此与股票风险收益特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等常规证券投资基金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为:(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
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3)本基金应当将不低于合并后年度可
供分配金额的90%以现金形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机构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2资产项目基本情况说明资产项目名称:哈密东南部山口光伏园区 150MWp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哈密光伏项目”)
2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资产项目类型能源设施
资产项目主要经营模式以绿色低碳的光伏电力电量为主要产品、电力销售为主要营业收入。光伏发电指通过光伏发电系统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
哈密光伏项目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所发电量主要通过汇集站集中升压后接入哈密南±800kV 换流站,通过哈密南-郑州±800kV 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即“天中直流”)送出,并按照购售电合同进行电费结算。项目公司通过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获取电力销售收入。
资产项目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2.3基金扩募情况无。
2.4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项目基金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姓名李彬何明成信息披露事务职务督察长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
负责人联系电话:400-818-6666;
联系方式400-669-8866
邮箱:service@ChinaAMC.com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新市区)长春南路399号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6号院北辰中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地址
心 C 座 5 层 (新市区)长春南路399号邮政编码100101830011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彭旭
2.5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和原始权益人
项目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原始权益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名称限公司司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注册地址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内大街69号内大街69号
代广场(二期)北座区)长春南路399号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办公地址内大街28号凯晨世路48号中信证券大内大街28号凯晨世术产业开发区(新市贸中心东座 F9 厦 22 层 贸中心东座 F9 区)长春南路399号邮政编码100031100026100031830011法定代表人谷澍张佑君谷澍彭旭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4月1日-2025年6月30日)
3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1.本期收入48784421.29
2.本期净利润25896033.71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95190.15
4.本期现金流分派率(%)0.40
5.年化现金流分派率(%)2.12
注:*本表中的“本期收入”、“本期净利润”、“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合并报表层面的数据。
*本期收入指基金合并利润表中的本期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
益、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总和。
*本期现金流分派率指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
*年化现金流分派率指截至报告期末本年累计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年初至报
告期末实际天数*本年总天数。
3.2其他财务指标无。
3.3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3.3.1本报告期的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期间可供分配金额单位可供分配金额备注
本期6966618.870.0232-
本年累计18353055.270.0612-
3.3.2本报告期的实际分配金额
本报告期及本年累计无实际分配金额。
3.3.3本期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过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25896033.71-
本期折旧和摊销11900420.55-
本期利息支出--
本期所得税费用2321690.87-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40118145.13-调增项
1.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期6455591.35-
间内需要偿付的经营性负债、运营费用等调减项
4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1.当期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等资本性
-1320287.40-支出
2.支付的利息及所得税费用-3962288.80-
3.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34324541.41-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6966618.87-
注:*本期可供分配金额未包含截至2025年6月30日(保理基准日)符合无追索保理
条件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余额47746223.18元。基金管理人将结合收益分配需求,适时实施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无追索保理转让操作。
*根据历史经验,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一般集中在下半年收到,因此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可能存在一定的季节波动,投资者需注意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不可按季度时长简单进行线性折算。
*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未来合理期间内需要偿付的经营性负债、不可预见费用、本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资产支
持证券管理人的管理费、托管费、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费、待缴纳的税金等变动的金额。针对合理相关支出预留,根据相应协议付款约定及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使用。
*此外,上述可供分配金额并不代表最终实际分配的金额。由于收入和费用并非在一年内平均发生,所以投资者不能按照本期占全年的时长比例来简单判断本基金全年的可供分配金额。
3.3.4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化超过10%的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6966618.87元,相较上年同期(2024年6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6月30日)可供分配金额48539350.98元,下降85.65%。变化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可供分配金额包含项目公司过渡期(初始发行评估基准日的后一日至项目公司股权交割日)损益。
3.3.5本期调整项与往期不一致的情况说明无。
3.4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等
相关法律文件,本报告期内计提基金管理人管理费458905.72元,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管理费114726.43元,基金托管人托管费43022.07元,运营管理机构基本管理费2517259.86元和浮动管理费395485.42元。本报告期本期净利润及可供分配金额均已扣减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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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项目基本情况
4.1报告期内资产项目的运营情况
4.1.1对报告期内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情况的说明
1、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及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本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的项目公司为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基金管理人委托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管理机构”)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及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基金管理人在对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主动管理的同时,按照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和考核。本基金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哈密光伏项目的设计使用寿命到期日为2041年6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剩余运营年限约为16年。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项目公司整体运营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未决重大诉讼或纠纷,周边无新增竞争性项目。项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计4752.73万元(本章节中收入均为不含税收入),全部为电力销售收入,包括结算电费收入1190.47万元、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收入3517.47万元、两个细则收入-28.53万元和一季度收入调整73.32万元。
2025年5月6日至5月18日,天中直流按照计划如期开展年度例行检修,期间哈密光
伏项目等配套新能源项目停机不发电,对本报告期发电量产生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哈密光伏项目实现发电量6177.02万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为411.80小时。哈密光伏项目电费收入结算以月度为周期,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一般在每月中下旬出具上月电费收入结算单。根据4月和5月结算单,以及6月电力销售暂估数据,哈密光伏项目本报告期预计实现结算电量6114.99万千瓦时,平均结算电价为0.2200元/千瓦时(本章节中电价均为含税电价)。其中,99.86%的电量(6106.28万千瓦时)通过天中直流外送河南消纳(“外送天中电量”),平均结算电价为0.2203元/千瓦时,剩余电量通过疆内替代交易消纳。
哈密光伏项目已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名录清单,报告期内全部结算电量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根据《哈密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特变电工哈密东南部山口1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哈地发改价格〔2015〕64号)、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国网哈密”)与项目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以及《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哈密光伏项目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为0.65元/千瓦时。报告期内,结算电量对应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收入预计为3517.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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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4.01%。报告期内项目公司未收到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根据历史经验,可再生能源补贴一般集中在下半年发放。
报告期内,发生对一季度收入调整73.32万元,包含对2025年3月电费收入暂估据实调整-43.29万元,以及2025年1月至3月电费清算116.61万元(1至3月原结算单中部分外送天中合同外电量调整为外送天中合同内电量,电价按外送天中合同内结算电价执行)。
4.1.2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资产项目整体运营指标
上年同期
本期(2025(2024年4年4月1日-
月1日-2024
2025年6月
指标含义说明年6月30同比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单位30日)/报及计算方式日)/上年(%)告期末同期末
(2025年6(2024年6月30日)月30日)设备状态正常设备可利可正常使用时
1%99.10--
用率间/报告期总时间
理论发电量*(1-
2发电量限电率-设备检万千瓦时6177.02--修损失率)
等效利用发电量/装机容
3小时411.80--
小时数量电网进行电费结算对应的电
4结算电量量,结算电量=万千瓦时6114.99--
发电量*(1-送出
线损率)
结算电量中,在天中直流年度送电计划以外送天中内实际送出的
5合同内电万千瓦时4073.86--电量,等于外量送天中合同电
量-外送天中少发电量外送天中外送天中合同
6合同内电内电量/结算电%66.62--
量占比量
外送天中结算电量中,
7合同外电在天中直流年万千瓦时2032.43--
量度送电计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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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超额送出的电量外送天中外送天中合同
8合同外电外电量/结算电%33.24--
量占比量
结算电量中,疆内替代在新疆省内通
9万千瓦时8.71--
交易电量过替代交易消纳的电量疆内替代疆内替代交易
10交易电量%0.14--
电量/结算电量占比除外送天中电省间交易量以外送往新
11万千瓦时---
电量疆省外消纳的电量
省间交易省间交易电量/
12%---
电量占比结算电量全部结算电量平均结算的平均结算电
13元/千瓦时0.2200--电价价(含增值税)外送天中合同内电量(包括外送天中合同电量和少
14合同内结元/千瓦时0.2290--发电量)的平算电价均结算电价(含增值税)外送天中合同外送天中外电量的平均
15合同外结元/千瓦时0.2027--结算电价(含算电价增值税)疆内替代交易疆内替代电量的平均结
16交易结算元/千瓦时0.0342--算电价(含增电价
值税)省间交易电量省间交易
17的平均结算电元/千瓦时---
电价价可再生能国家可再生能
18源补贴电源补贴电价元/千瓦时0.6500--价(含增值税)
结算电费结算电量*平均
19人民币万元1190.47--
收入结算电价/(1+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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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外送天中合同外送天中
内电量*外送天合同内结
20中合同内结算人民币万元825.58--
算电费收
电价/(1+增值入
税)外送天中外送天中合同合同内结内结算电费收
21%69.35--
算电费收入/结算电费收入占比入外送天中合同外送天中
外电量*外送天合同外结
22中合同外结算人民币万元364.63--
算电费收
电价/(1+增值入
税)外送天中外送天中合同合同外结外结算电费收
23%30.63--
算电费收入/结算电费收入占比入疆内替代交易疆内替代
电量*疆内替代
24交易结算人民币万元0.26--
交易结算电价电费收入
/(1+增值税)疆内替代疆内替代交易交易结算
25结算电费收入/%0.02--
电费收入结算电费收入占比
省间交易电量*省间交易省间交易结算
26结算电费人民币万元---
电价/(1+增值收入
税)省间交易省间交易结算
27结算电费电费收入/结算%---
收入占比电费收入
可再生能结算电量*可再
28源补贴电生能源补贴电人民币万元3517.47--
费收入价/(1+增值税)可再生能可再生能源补源补贴电
29贴电费收入/营%74.01--
费收入占业收入比根据两个细两个细则30则,即《电力人民币万元-28.53--电费收入辅助服务管理
9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实施细则》和《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对项目的考核,为收入的扣减项收到可再生能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收
31源补贴回人民币万元---入金额(含款
税)
注:*上述运营指标均为期间数据,无期末时点数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6月19日,上年同期可纳入本基金合并范围的项目公司运营数据期间为2024年6月22日(合并日)至2024年6月30日,所属期间较短,且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月度为单位提供电费收入数据,该期间数据无法拆分且可比性不足,故不列示上年同期数值及相关指标本期同比数据。
*结算电量包括外送天中电量、疆内替代交易电量和省间交易电量。外送天中电量根据是否纳入天中直流年度送电计划分为外送天中合同内电量和外送天中合同外电量。
4.1.3报告期及上年同期重要资产项目运营指标本基金只有一个底层资产项目,为哈密光伏项目。项目的运营指标同本报告“4.1.2报告期以及上年同期资产项目整体运营指标”。
4.1.4其他运营情况说明无。
4.1.5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周期性风险无。
4.2资产项目公司运营财务数据
4.2.1资产项目公司整体财务情况
变动比例
序号科目名称报告期末金额(元)上年末金额(元)
(%)
1总资产1178939837.221147991947.822.70
2总负债906641183.60867373671.694.53
变动比例
序号科目名称报告期金额(元)上年同期金额(元)
(%)
1营业收入47527327.42--
营业成本/
248201659.66--
费用
3 EBITDA 39706385.68 -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6月19日,上年同期可纳入本基金合并范围的项目
10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公司运营财务数据期间为2024年6月22日(合并日)至2024年6月30日,所属期间较短,相关数据可比性不足,故不列示上年同期数值及相关指标的同比数据。下同。
4.2.2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主要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较上年末
序号构成报告期末金额(元)上年末金额(元)变动
(%)主要资产科目
1应收账款371804622.85292438227.1727.14
2固定资产624805443.22640150403.33-2.40
主要负债科目
1其他应付款892116231.80856111876.504.21
4.2.3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上年同期2024年4月1年6月30日日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同比序号构成
占该项目总收金额占该项目总收(%)金额(元)
入比例(%)(元)入比例(%)
1发电收入47527327.42100.00---
2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合
347527327.42100.00---
计
4.2.4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营业成本及主要费用分析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上年同期2024年4月1年6月30日日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同比序号构成
占该项目总成金额占该项目总成(%)金额(元)
本比例(%)(元)本比例(%)折旧摊销成
110585574.7221.96---
本其他营业成
24051733.058.41---
本
3财务费用31798617.2765.97---
4管理费用122452.820.25---
5税金及附加1643281.803.41---
其他成本/
6-----
费用
营业成本/
748201659.66100.00---
费用合计
注:本报告期其他营业成本包括运营管理费、汇集站运维费、下网电费等成本费用,财务费用主要为股东借款利息费用。
4.2.5重要资产项目公司的财务业绩衡量指标分析
11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期2025年上年同期
4月1日至2024年4月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公指标序号指标名称2025年6月1日至2024式单位
30日年6月30日
指标数值指标数值
1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100%%69.20-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息税折旧摊
2折旧摊销)/营业收入%83.54-
销前利润率
×100%
4.3资产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4.3.1经营活动现金流归集、管理、使用以及变化情况
1.收入归集和支出管理
项目公司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了监管账户(一般户)、基本账户,除此之外,项目公司还存有开立在招商银行的保理账户(一般户)。项目公司通过监管账户归集项目公司所有收入,并根据《监管协议(哈密华风)》的约定对外支付人民币资金;基本账户内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税款、水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的自动扣款;开立在招商银行的保理账户用于接
收项目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招商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回款,在接收到全部保理回款后,开立在招商银行的保理账户将随即销户。
2.现金归集和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初项目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8365015.81元。报告期内,累计资金流入为
22176626.26元,其中结算电价收入13996651.47元,赎回货币基金8000000.00元,其他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收入179974.79元。累计资金流出为45741899.01元,其中支付税费
12658477.99元,支付保理费用673494.93元,支付专项计划股东借款利息24909175.38元,支付运营管理费、资本性支出及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7500750.71元。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公司货币资金余额64799743.06元,货币基金账户余额为18700729.05元,其中本报告期投资收益为99745.21元。
上年同期(2024年6月22日(合并日)至2024年6月30日)项目公司累计资金流入
5782782.77元,累计资金流出614210093.34元。
4.3.2来源于单一客户及其关联方的现金流占比超过10%的情况说明
哈密光伏项目发电收入的支付主体为国网哈密,国网哈密以向电力用户供电获得的销售电价收入支付购电成本。因此,穿透来看,本项目结算电费收入的终端现金流提供方为电力用户。本项目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收入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0
12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年)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并通过国网哈密代发至项目公司。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于依法从广大电力用户处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包含在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用户端电价中),穿透后为使用者付费。综上,项目公司发电收入来自众多电力用户,现金流来源合理分散,且主要由市场化运营产生,不依赖
第三方补贴等非经常性收入。国网哈密隶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100%
持股的子公司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网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第三,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良好。
4.3.3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情况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的说明无。
§5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占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
序号项目金额(元)
外的投资组合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和结算备付
326552054.95100.00
金合计
4其他资产--
5合计26552054.95100.00
5.2其他投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6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6.1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有关情况说明
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已使用完毕。
6.2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已使用完毕。
6.3剩余净回收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13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不适用。
6.4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遵守回收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适用。
§7基础设施基金主要负责人员情况任职期限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姓名职务任职离任运营或说明投资管理经验日期日期投资管理年限硕士,具有5年以上自2018年起从事基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本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验。曾就职于中国铁金的2024-
吴青伟-7年运营管理工作,主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基金06-19
涵盖城际铁路、保障司。2023年7月加入经理房等基础设施类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2012年开始从事硕士,具有5年以上能源类基础设施相关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
的投资和运营管理工 验。曾就职于 EDF作,曾负责台山核(中国)投资有限公电、抚州超超临界火司,参与并负责多个电机组、三门峡电厂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的本基
二期、三门峡城市供投资和管理工作。
金的2024-
陈昂-13年热、三亚海棠湾集中2022年8月加入华夏
基金06-19
供冷、灵宝生物质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厂、济南 CBD 集中 华夏合肥高新创新产
供冷、海南电动车换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
电站、昆明城市照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等项目的前期投资和理(2022年9月20财务管理/综合运营管日至2025年3月27理工作。日期间)等。
自2014年起从事基硕士,具有5年以上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本基运营管理工作。曾负验。曾就职于涛石股金的2024-责新能矿业、亚美煤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左晶-11年基金06-19层气、联合光伏、长公司、平安资产管理
经理江电力定增、兆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3电等项目的投资工年1月加入华夏基金作。管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首任基金经理的,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14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管理年限自基金经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投资起始日期起计算。
§8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30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0000000.00
§9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0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事项
2025年4月9日发布关于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参加沪市
REITS 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2025年6月6日发布关于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停复牌、暂停恢复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业务及交易情况提示公告。
2025年6月17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6月2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2025年6月26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2、其他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青岛、武汉及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北京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 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 基金
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
公募 FOF 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
15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首批中日互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 MOM 基金管理
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 ETF 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 REITs 管理人、首批浮动管理费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 RQFII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拥有多年丰富的基础设施与不动产领域投资研究和投后管理经验,并已设置独立的基础设施基金业务主办部门,即基础设施与不动产业务部。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基础设施与不动产业务部已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或基础设施投资管理
经验的主要负责人员,其中至少2名具备5年以上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经验,覆盖交通基础设施、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消费基础设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能源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
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备查文件目录
11.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基金注册的文件;
2、基金合同;
3、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11.2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11.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
16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2季度报告
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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