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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原文类别 2026-01-21

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年01月20日

送出日期:2026年01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 ETF 基金代码 520700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2024年10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9月13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易所月14日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日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5年6月25日

基金经理贺方舟理的日期证券从业日期2016年7月4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其他终止条款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

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注:场内简称:创新药 WJ;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创新药 ETF万家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投资范围

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指期权或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1、股票投资策略;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略;5、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股指期货交易策略;7、国债期货交易策略;8、股票期权投资策略;9、参与融资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10、其他。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第2页共5页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0%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第3页共5页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3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述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

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0.6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行业集中风险、成份股权重较大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

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变

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2)ETF 运作的风险。包括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

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

识设置不合理的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

等;(3)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包括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港股通

股票的风险、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

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4)基金合同直接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第4页共5页万家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中证港股通创新药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当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wjasset.com][客服电话:400-888-0800]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其他重要资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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