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交易商协会披露《关于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代
公告编号:〈万〉2025-1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简称“交易商协会”,www.nafmii.org.cn)披露了《关于 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该公告予以刊登,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债券代码:102282715 债券简称:22 万科 MTN00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2025年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已形成决议并于2025年12月15日公告,本公司对相关决议情况答复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会议要素发行人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召集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00召开形式非现场
存续期服务系统https://cxqfw.cfae.cn/召开地点及腾讯会议
本次会议涉及的22万科MTN004基本信息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本金兑付日2025年12月15日
债项余额(万元)200000
二、会议议案概要及决议情况
议案一: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特别议案)同意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0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0.00%;反对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6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1534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76.70%;其他表决权均弃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因此,22 万科 MTN004 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未生效。
议案二:追加投资人可接受的增信措施、有条件调整中期
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特别议案)同意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7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1668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83.40%;
反对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1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321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16.05%;其他表决权均弃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因此,22 万科 MTN004 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未生效。
议案三: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追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特别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 379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 18.95%;反对本议案的 22 万科 MTN004 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 16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1534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76.70%;其他表决权均弃权。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因此,22 万科 MTN004 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未生效。
本次会议由发行人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梁晓华
律师、郭琼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涉及的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及发行文件约定。
三、本公司对决议的答复情况
本公司已知晓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就展期相关事宜给各相关方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公司将与各方坦诚沟通协商,研究完善举措,继续寻求本期债券解决方案,维护各方长远共同利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