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股库存股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25-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A股库存股来源及出售履行的决策程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 日召开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2022 年 6 月
30 日,回购 A 股股份的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公司 A 股
72955992 股(即 A 股库存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的股份数)的 0.61%。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A 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2-082)。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A 股库存股的议案》,自本计划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后至2025年7月2日(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满三年之日),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A 股库存股 7295599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含库存股)的0.61%,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出售 A 股库存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万〉2025-057)。
二、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出售期限届满或者出售计划实施完毕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目前 A 股库存股出售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 A 股库存股出售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完成所有 A 股库存股的出售。出售期间为2025年6月10日-6月12日,出售的股份数量为72955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479342723.96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6.7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6.48元/股,成交均价为6.57元/股。
公司出售计划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万科 A 股日均成交量为 12626.75 万股,公司在出售期限于2025年6月11日最高出售股份数量为30100000股,低于日均成交量的25%。
本次出售库存股前后,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无变化,具体如下:
出售前出售后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1、人民币普通股(A 股) 9724196533 81.51% 9724196533 81.51%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7383743 0.06% 7383743 0.06%
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注) 9716812790 81.44% 9716812790 81.44%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2206512938 18.49% 2206512938 18.49%
3、总股本11930709471100.00%11930709471100.00%
注:在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原持有 72955992 股万科 A 股,本次出售完成后,该证券账号不再持有万科 A 股股份。
三、其他说明本次 A 股库存股的出售时间、价格、数量等符合公司既定方案,符合《回购股份指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等相关规定。
本次出售 A 股库存股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