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赵晋琳)
2025年,本人作为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深入了解企业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5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晋琳,会计学博士。现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四川德阳东方电机厂电大教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罗湖分局、涉外分局、所得税处注册税务师、副科长,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在履职期内(2025年1月1日-8月6日),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8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1—员会2次,因个人身体原因,本人除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等3次会
议请假外,其余相关会议均积极出席,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组织召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出席相关专委会会议。严格按照各专委会议事规则审查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等事项。
表:2025年度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表
请假/委托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次数股东会2020董事会8710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550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法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重点就2024年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进—2—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此外,还听取了公司审计法务部关于2025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及二季度重点工作计划的汇报,对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提示及时做好整改落实,促进内控体系更加合规、有效。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关注中小股东诉求,及时了解市场对公司的反应。同时,本人高度关注行业趋势及市场政策变化,结合实际深度剖析其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便于在事项决策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参谋作用。同时,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1.参加培训与学习
履职期内,本人加强对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指引等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2.项目实地考察
本人于2025年1月对广州振业天成项目开展实地考察,认真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开发进度、营销管理、资金计划、
验收入伙等内容的汇报,结合自身专业和经验,就税务筹划、安全文明生产、交楼入伙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3.参加项目汇报会
履职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研究与决策,除参加—3—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外,本人年内共参加公司组织的专题汇报会4次,涉及事项5项,包括子公司借款、资产减值、土地竞拍等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研究与决策,于2025年6月,听取公司对拟参拍土地情况的全面汇报,在充分了解地块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和表决,助力公司成功获取深圳光明区地块,进一步扩充了公司项目资源,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根基。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9天,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现场调研、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情况
履职期内,公司为本人提供充分的履职保障,及时、完整地提供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材料,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沟通事宜,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现场调研、问询等工作,畅通本人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的渠道,确保本人能够顺利、有效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严格监督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问题。经审查,本人履职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清晰,未发现资金占用现象。
(二)关注土地投资情况
— 4 —报告期内,公司拟参与深圳光明区 A509-0074 地块竞拍,本人在听取公司项目汇报及可行性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从自身专业领域出发就投资策略、产品定位、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及
监测等提出意见及建议,助力公司进一步完善地块评估报告,最终在合理价格区间内取得土地储备。
(三)关注董事、高管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事项,于2025年4月、7月分别听取了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高管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等内容,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较好地发挥了监督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履行各项职责的作用。
(四)关注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情况2025年,本人忠实、诚信、勤勉、独立地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实质合理作出判断,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充分透明。
(五)关注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查阅内部控制相关文件、与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效果。2025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编制《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审计,本人听取了公司内控情况汇报,认—5—可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结论意见。
(六)关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关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确保其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2025年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范要求,议案材料准备充分,决策过程民主、科学,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各项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运作规范,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决策效率和质量。
(七)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落实情况
履职期内,本人持续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履职期内,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与履职准则,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出席会议、实地调研、沟通问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公司治理,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规范运作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问题,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不断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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