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6证券简称:深振业A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48395债券简称:23振业02
债券代码:520109债券简称:26振业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30 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43层1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宋扬。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7人,代表股份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516380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9877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3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4人,代表股份217609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19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5人,代表股份
22582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27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3人,代表股份198425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8%。
3、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
司聘请的律师参与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750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51%;
反对948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5%;弃权
1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2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569%;反对948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944%;弃权1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7%。
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79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29%;
反对9482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4%;弃权
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92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344%;反对9482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909%;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798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43%;反对943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8%;弃权1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00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672%;反对943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730%;弃权1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98%。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781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10%;
反对944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7%;弃权
1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93%。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83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924%;反对9448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376%;弃权1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预算指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624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07%;
反对959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84%;弃权
1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6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980%;反对959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957%;弃权1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3%。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34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62%;
反对9841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9%;弃权
1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45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24%;反对9841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815%;弃权19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62%。
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6173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6%;
反对10600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29%;弃权
1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819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371%;反对10600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9425%;弃权1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05%。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9434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87%;
反对10253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7%;弃权
1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45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811%;反对10253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4050%;弃权18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9%。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921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45%;
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反对1027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6%;弃权
1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23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841%;反对1027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5.5188%;弃权18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1%。
10、采用累积投票形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宋扬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4997045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05%;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5906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41%。
10.02选举李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4997256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59273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75%。
10.03选举王增金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4995524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11%;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5754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09%。
10.04选举李普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4996730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4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5874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46%。
10.05选举蔡晓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同意票数50199360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3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8195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06%。
10.06选举石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5000881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44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2898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527%。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采用累积投票形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对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郭经纬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4996450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9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5846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908%。
11.02选举谢玲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5006632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864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995%。
11.03选举李固根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票数5001543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77%;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6356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460%。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上述人员均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
定期会议、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
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容详见2026年4月3日、2026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公告资料。)三、会议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中律师、张畅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一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