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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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1
传真:facsimile: +86 (010)65547190+86 (010)65547190
关于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6SZAA8B001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业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1日出具了XYZH/2026SZAA8B0016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振业集团管理层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振业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振业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振业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振业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振业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振业集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振业集团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振业集团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作事务所(特殊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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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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