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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全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6 查看全文

*ST全新 --%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 全新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新好”)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预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报告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

“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经公司自查并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沟通,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情况说明如下: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一)2022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326004号)。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2)所述:因练卫飞与谢楚安借贷纠纷,

全新好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谢楚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17日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执行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练卫飞的财产(以人民币9414075.00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新好公司计提谢楚安预计负债合计114391298.38元。2021年12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因上述案件向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下达《协助执行通知》,冻结全新好公司在北京泓钧的债权上限合计

94140752.00元,冻结查封期限为三年。2021年5月27日,该案被执行人之

一的练卫飞、林辉云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林辉云放弃撤销仲裁裁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二)针对2022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消除的情况2024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所涉相关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2年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涉案件(2019)深国仲受3032、

3033号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特970、

980号裁定并经深圳国际仲裁院确认,案件将进行重新仲裁。前述案件最终仲裁

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前述案件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认为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尚未完全消除。公司将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全力做好应诉工作,同时积极跟进及时披露案件进展。相关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最终需以中兴财光华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有序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中兴财光华审计项目组目前正在进行审计底稿的内部质量复核,公司将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需要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准外,公司暂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4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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