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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靖康)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全新好 --%

证券代码:000007证券简称:全新好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余靖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男,汉族,199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部高级项目经理;

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本报告期应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缺席董事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数次数数事会会议

0

(因工作

70700否

安排冲突

请假)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对于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

相关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类型

1、表决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2、表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3、表决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

审议通过增方案

4、表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议通过

5、表决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审议通过报告

6、表决董事会对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

审议通过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7、表决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

审议通过

2025年4月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专项意见

24日次(定期)会议8、表决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审议通过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9、表决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审议通过的议案

10、表决关于制定<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

审议通过

度>的议案

11、表决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关于购买董

审议通过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2、表决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

13、表决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审议通过大会的议案

2025年4月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

29日次(临时)会议2025年8月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议案审议通过

29日一次(临时)会议

2025年8月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通过

29日次(定期)会议

2025年10月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审议通过

30日二次(定期)会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审议通过案

2025年11月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28日三次(临时)会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审议通过议案

1、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审议通过

2025年12月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日四次(临时)会议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审议通过会的议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主任和委员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时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高管聘任、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各专门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战略方向、核心业务发展、审计师重点关注事项等重大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了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1、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内部

2025年1月17日审议通过审计计划》

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202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

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25年4月25日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2025年8月19日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2025年10月20日审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审议《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2025年12月8日审议通过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审议《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4、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5日审议《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2025年8月26日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议案》审议通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现场办公13天),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财务会计

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关注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有效地组织了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审慎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相关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选聘出的中介机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于2025年11月25日参加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永户、黄国铭、王波,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冰、薛林楠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认真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经检查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深圳地区薪酬水平,同时与披露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客观、独立履职,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客观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个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余靖康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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