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09证券简称:中国宝安公告编号:2025-03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国宝安股票代码000009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局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郭山清李哲、张晓明
办公地址 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座 28、29 层 深圳市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座 28、29 层
电话0755-251703360755-25161202、0755-25170382
电子信箱 zgbajt@163.net zgbajt@163.net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839305325.0310029771698.378.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3786781.48195791762.2424.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6746768.55195764799.39-35.26%
(元)
1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425921.17268603653.86-93.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450.075924.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450.075924.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3%1.94%0.49%本报告期末比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6049197114.5553774802564.92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0042954096.689914702465.971.2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619510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条件的股份股份数量数量状态
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7.55%4525595740不适用境内非国有
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6.66%4296723570质押210000000法人境内非国有
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4.73%1220226140不适用法人境内非国有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4.26%1099716442224458不适用法人
李松强境内自然人3.33%859237920不适用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3%344249770不适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其他1.04%267789500不适用
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5%218424330不适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境内非国有
0.69%1779565917795659不适用
分行工会委员会法人境内非国有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0.48%124280300不适用法人公司前两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股东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公司、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明474402007股,持股比例为18.39%;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属于一致行动人。
股东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2022614股;股东李松强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2838210股;股东汇天泽投资有限(如有)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42803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以及本公司董事局判断为重大事件的事项,本公司已作为临时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予以披露。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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