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9证券简称:中国宝安公告编号:2026-037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局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6年6月,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20号解释”),规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内
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根据20号解释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20号解释,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20号解释规定,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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