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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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44关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1034号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公司”、“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7日出具了勤信审字【2026】第2342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注意到,公司自查发现,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美丽生态公司存在股东安排资金通过第三方账户代部分客户支付货款的情形,总金额为27500.00万元。我们虽然执行了函证、访谈、合同及凭证检查等审计程序,
但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交易的商业实质,无法确定该事项对相关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确定重要性水平,我们采用美丽生态公司资产总额作为基准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130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