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6-09 号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885110.5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44041026.3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929460.9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423699479.7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664340897.8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及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当前公司股份总数595979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919581.8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1919581.84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1919581.84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5.1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919581.840185945476.7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3885110.58-1114764922.17464014492.11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423699479.79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664340897.88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97865058.54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5621773.1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97865058.54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1919581.84元,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97865058.54元,高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行业特点,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
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
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
别为586231.82元、302333031.9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0.004%、1.960%。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