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现用名称。致同是致同国际(Grant Thornton)的中国成员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
截至2025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名。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
在证券服务领域,致同已持续执业二十余年。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达3.86亿元;2024年年报审计挂牌公司客
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近三年致同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义兰,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1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9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二)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在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致同能够合理安排审计计划,配置审计资源,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体现了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



